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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金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涵盖货币资金的授权审批、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票据及印章管理等内容,明确资金支付流程、现金使用范围、银行账户开立与管理要求,以及票据和印章的使用规范。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由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办法规定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界定,要求关联交易须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禁止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公司设立专项领导小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年报审计中须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追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2025-12-05

[斯迪克|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与履职方式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履职保障及年度述职等要求。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范围及培训要求。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细则规定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以及解聘情形和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合规督导等工作,并有权列席相关会议,获取公司资料。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涵盖子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经营及投资决策、重大事项报告、财务管理、行政与人力资源管理、考核激励及内部审计监督等内容。制度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与委派,重大事项需报母公司审批,子公司须执行统一会计政策并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同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机制,确保合规运作。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网络投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等机制,保障股东权利。

2025-12-05

[斯迪克|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聘任与解聘程序等。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合规督导等工作,须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存在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应在聘任前向深交所报送材料。董事会秘书可连任,任期三年,公司应保障其履职权利并加强后续培训。

2025-12-05

[斯迪克|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要求相关人员在知悉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责任主体及未按规定报告的责任追究。

2025-12-05

[斯迪克|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2025-12-05

[优优绿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解读: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计划合计授予不超过105万股股票权益,包括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各占5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激励对象不超过96人,涵盖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员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24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4.47元/份。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归属/行权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5%。

2025-12-05

[斯迪克|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提交、通知发布等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公告,并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变更用途、对外转让或置换项目等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经费及其他资源由公司提供,接受董事会监督,并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汇报。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及程序。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对象需具备良好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提供反担保。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监控,确保担保行为合法合规。制度同时明确了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内容。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审计部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执行、审计档案管理等职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审计程序、权限、档案管理和奖惩措施等内容。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制度规定,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对外收购兼并、证券金融类投资等。根据投资规模的不同,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公司还对投资的执行、监督检查、转让与收回、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交易事项、行业信息、重大风险等,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及时披露重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交易事项等。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用于研究和议定经营管理事项,会议应制作记录并形成纪要。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及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或通过合理成本加利润确定。对于达到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

2025-12-05

[安博通|公告解读]标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对于发生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撤职、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同时规定了从重、从轻处理的情形及申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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