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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05

[长飞光纤|公告解读]标题: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明确董事会的职权、组成、专门委员会设置、会议制度及议事程序等内容。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并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议案表决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2025-12-05

[茂业商业|公告解读]标题:茂业商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明确证券投资范围包括IPO认购、新股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债券投资等,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审批权限根据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级审批,重大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设立证券账户应以自身名义进行,不得出借账户或提供资金给他人投资。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投资安全与合规。

2025-12-05

[深纺织A|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发生时需及时披露。制度还规范了信息的传递、审核与披露程序,明确了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并对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责任追究、信息保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025-12-05

[深纺织A|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解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涉及制度制定依据、关联人定义、关联交易范围等内容。新增不得通过非关联化规避审议程序的要求,明确关联法人和自然人的认定标准,细化共同投资的交易金额计算方式,并更新了部分条款引用和表述。本次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2-05

[深纺织A|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方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及决策程序。制度规定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以及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和披露要求。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审计。同时,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2025-12-05

[深纺织A|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解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定期报告审核程序、重大事件披露标准等内容。修订后的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的审核要求,并完善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机制。相关修订旨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及适用范围,规定在选举或变更董事时采用此制度,并区分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实施细则还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资格审查、投票方式、当选规则等作出详细规定,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相关事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05

[东方明珠|公告解读]标题: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特别职权、独立意见机制以及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的必要条件等内容。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提交述职报告。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及管理监督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风险类投资、不动产投资等。重大投资需经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逐级审批,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投资项目规划与监控,财务部门为投资财务管理职能机构。制度还规定了投资协议签署、实施、监督、收回与转让的相关程序,并强调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与信息披露要求。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职权责任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2025-12-05

[东方明珠|公告解读]标题:东方明珠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解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形、召集主体、提案权限、表决程序等内容,并将规则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规则明确由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调整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程序,降低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持股比例要求至1%,并完善网络投票、表决计票、股东质询等机制。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解读: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制度,明确资金占用的定义与禁止行为,规定关联交易需有真实交易背景并履行审批程序,强调董事、高管维护资金安全的责任,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资金占用行为采取司法冻结、诉讼等措施,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责任主体及保密要求,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与时限,并强调信息披露需经董事会同意,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披露。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及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涵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多种情形,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原则、信息披露等内容。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关联董事或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制度还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的特别规定等作出详细要求。

2025-12-05

[东方明珠|公告解读]标题:东方明珠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涉及重大交易、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享有特别权利,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事项需按规定标准审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025-12-05

[南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荣发)

解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孙荣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经审查,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发现重大失信记录,且在公司及关联单位无任职、持股或业务往来。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召开程序、提案与通知、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职权。规则规定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召集程序及网络投票方式。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关联交易事项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临时报告的暂缓、豁免披露以及定期报告中豁免披露相关内容的情形。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确保不滥用信息披露豁免,防止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制度明确了内部登记、报送及责任追究机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与对外担保行为。制度明确了融资审批权限、程序及合同管理要求,强调资金用途合规及风险控制。对外担保方面,规定了担保对象的资信要求、审批权限,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以及担保合同订立、日常风险管理等事项。制度要求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关联担保需回避表决,并强调反担保要求和信息披露。

2025-12-05

[近岸蛋白|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过程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保荐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须进行专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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