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的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物色董事人选、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出董事任免建议、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等。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可向公司雇员或外部专家获取意见,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人员组成及选任程序。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应对各类舆情,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舆情的定义和分类,包括负面报道、不实信息及影响股价的信息等,并区分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决策和协调舆情应对工作。证券投资办负责舆情监测、信息采集和上报,各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报送。对于重大舆情,公司将及时调查、与媒体沟通、发布澄清公告,并可依法追究虚假信息传播者的责任。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条款,确保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责任部门及人员职责。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登记管理要求。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登记归档。公司需对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等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上报监管机构。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适用情形、内部审核程序及登记备案要求,并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机制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信息申报、禁止买卖股票的情形、可转让股份数量规定、信息披露要求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董事和高管持股行为,防范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要求相关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信息,禁止在敏感期买卖股票,并严格执行减持披露义务。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ESG愿景与策略、评估ESG相关风险与机遇、推动ESG执行、审阅ESG披露文件等,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资源。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报工作要求及履职保障措施。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股权激励计划、董事服务合约、赔偿安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报董事会。 |
| 2025-12-05 | [*ST阳光|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制度强调公司应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确保信息合规、平等、诚信披露,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通过官网、互动平台等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等活动后,应及时披露活动记录。 |
| 2025-12-05 | [*ST阳光|公告解读]标题: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规范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行为。制度明确公司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选择性回复或使用误导性语言。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重要回复需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制度强调信息发布的公平性、合规性,防止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
| 2025-12-05 | [*ST阳光|公告解读]标题: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度明确了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包括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为接待和推广的主要职能部门,品牌事务部门负责媒体采访相关事宜。制度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活动的组织要求,强调不得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并要求形成书面记录。公司需建立接待活动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登记情况。 |
| 2025-12-05 | [*ST阳光|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解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组织职责、程序及缺陷认定标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成员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开展评价。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设定了定量与定性认定标准。重大缺陷需董事会最终认定,整改方案须报批并落实。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披露。 |
| 2025-12-05 | [桂林旅游|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经2025年12月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了股东在选举董事时的累积投票机制,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核、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选举过程中的投票方式和当选原则。细则适用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在选举中,股东可集中使用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别提案、分别投票。细则还规定了当选董事的得票要求及处理得票相同等情况的具体程序。 |
| 2025-12-05 | [桂林旅游|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内容涵盖董事会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事项。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规则还明确了回避表决、利润分配特别规定、提案未通过处理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2-05 | [桂林旅游|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职责。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等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履职方式、工作时间要求及履职保障措施,并对辞职、解职情形作出规定。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严禁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应建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资金往来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确需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会审议,且资产应属于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履职,防止资金占用行为。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并按规定程序提交。会议通知须提前发出,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保障股东权利。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与程序、离职后责任及义务、持股管理等内容。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后2年内忠实义务有效,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 |
| 2025-12-05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及方式,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边界,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误导性陈述。公司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网络平台收集投资者诉求。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