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6 | [宏润建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与生效条件。规定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当日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签署交接确认书。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离职后一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追究责任。 |
| 2025-12-06 | [宏润建设|公告解读]标题: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明确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且必须为公司在职职工。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为1名,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选举程序由工会组织,经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过半数通过。制度同时规定了罢免、增补程序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并明确其履职保障与管理机制。 |
| 2025-12-06 | [宏润建设|公告解读]标题: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信息发布和回复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避免选择性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制度明确要求发布内容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互动易迎合市场热点或影响股价,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发布。该制度还规定了对敏感问题的处理机制及与其他信息披露制度的衔接。 |
| 2025-12-06 | [宏润建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并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2025-12-06 | [宏润建设|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管理程序及相关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信息暂缓或豁免需满足未泄露、内幕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并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包括经办人填报审批表、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最终决定等环节。公司须对相关事项登记并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证监局和深交所报送登记材料。若出现信息泄露或难以保密等情况,应及时披露。 |
| 2025-12-06 | [宏润建设|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公司应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须符合发行文件承诺,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应履行监督职责。 |
| 2025-12-06 | [领益智造|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发展等专门委员会。规则明确了董事的任职资格、忠实与勤勉义务、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决议执行及会议记录等内容,并规定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及专门会议机制。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2-06 | [领益智造|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817.7819万元。章程规定了公司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公司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2025-12-06 | [领益智造|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 2025-12-06 | [领益智造|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管理机构、薪酬标准及调整机制。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并根据市场、通胀、公司经营等情况适时调整。违规行为可能导致薪酬扣减或追回。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2-06 | [领益智造|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职工与工会组织、合并分立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定了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职责,并对股份回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规范。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要求其参与生产经营考察、审计沟通、董事会审议等环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需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配合其履职。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需出具核查报告。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升审计工作质量,防范风险,保障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范围及被审计对象,规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审计部的独立性与职能。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制度还规定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奖惩机制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不得透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报告制度及绩效评价机制。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与决策机制,以及总经理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良好信誉,且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及管理要求。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股权管理、合规监督等。公司需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应指定代行人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须代行职责。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禁止情形、解聘情形及离任审查要求。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
| 2025-12-06 | [宏润建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 |
| 2025-12-06 | [筑博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解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与备案,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在报告、传递、编制、决策等环节的登记要求,要求在重大事项披露前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制度还规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的保密义务及违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