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0

[佛燃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解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防范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等商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销售价格和采购成本,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业务以实际经营为依托,不以投机为目的。授权有效期内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1,272万元,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1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内控流程与风险管控措施,涵盖交易品种、工具、期限及交易对手管理等内容。业务将有助于稳定经营,具备可行性。

2025-12-10

[佛燃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解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2026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旨在防范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等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交易品种包括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等,使用期货、远期、掉期、期权等工具,通过场内/外交易方式进行。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01,272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17,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交易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时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12-10

[佛燃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解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国际业务和外币贷款中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品种包括美元、欧元等币种,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在有效期内,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4,500万美元,最高授信占用规模不超过26,448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12-10

[棕榈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解读: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曾被冻结4,000,000.00元。2025年12月10日,该笔资金已解除冻结。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余额为2,738.98元,占比较小,未对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跟进剩余冻结资金解冻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2-10

[中钢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中钢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说明

解读: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程序、任职期限、职责履行及会议召开方式等内容。修订后的制度强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明确了任职资格和履职要求,并完善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机制。部分原有关于年报编制过程中独立董事职责的条款被删除。

2025-12-10

[中钢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中钢国际《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解读: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依据的法规名称更新、网络投票系统使用说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适用范围、投票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修订后细则明确了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操作方式,增加了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投票要求、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统计等规定,并完善了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合并计算机制。

2025-12-10

[中钢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中钢国际《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解读: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人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审批权限及程序等内容。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范围,调整了关联交易的审议标准和披露要求,并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同时优化了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审议中的职责和程序。

2025-12-10

[佛燃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解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港华紫荆燃具(苏州)有限公司、上海安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1,800万元,其中向港华紫荆采购商品预计金额900万元,向上海安国保险提供劳务预计金额900万元。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原则。关联董事黄维义、周衡翔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12-10

[雪龙集团|公告解读]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解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雪龙铝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用于开展铝合金、镁合金压铸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本次投资旨在围绕主业进行产业链垂直整合,减少对外协加工的依赖,优化成本结构,并拓展外部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年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存在工商注册审批及未来经营风险。

2025-12-10

[万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使用的公告

解读: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10日,该期限已届满,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已将相关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5-12-10

[崇达技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崇达技术于2025年12月10日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49%持股比例为子公司三德冠提供3,920万元担保,用于其8,000万元授信额度中的部分融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分别于2025年4月和10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为三德冠提供合计63,61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506,6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64%,无逾期担保事项。

2025-12-10

[长鸿高科|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解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的舆情事件。制度明确了舆情信息的定义、分类及采集范围,设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决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上报,各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并及时通报舆情情况。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分别规定了报告流程和处置措施,强调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和系统运作原则。对于虚假信息传播行为,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要求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

2025-12-10

[长鸿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和权限。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重点覆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经营活动的效率进行评价。制度还规定了审计程序、档案管理、后续审计要求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审计委员会需依据内审部提交的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2025-12-10

[长鸿高科|公告解读]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对控股子公司的设立、人员、经营、财务、投资、三会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审计监督及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办法适用于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强调子公司需遵守公司制度体系,定期报送经营和财务数据,重大事项须履行审批和报告程序,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

2025-12-10

[长鸿高科|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资金支付流程,强化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机制,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要求严格执行资金往来审批程序,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并对违规行为明确处理措施。

2025-12-10

[长鸿高科|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e互动平台、电话、邮件等渠道,采取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制度规定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股价。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025-12-10

[景津装备|公告解读]标题: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织架构、会议制度及相关职责。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等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需勤勉履职,遵守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满足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决议违反法规致公司受损的,参与董事承担赔偿责任。

2025-12-10

[长鸿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解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提升投资价值。董事会负责领导市值管理,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执行机构。公司需监测市值指标,设定预警阈值,股价大幅下跌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加强投资者沟通并采取应对措施。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5-12-10

[*ST奥维|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施行。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信息披露要求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34,685.0017万元,股份总数为346,850,017股,全部为普通股。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回购、转让、利润分配政策及特别条款,包括军工事项相关要求。

2025-12-10

[长鸿高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涵盖会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执行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则强调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规定了回避表决、暂缓表决等机制,并要求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事项需更高比例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信息披露等工作,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