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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0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草案)

解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实施监督、投资处置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对外投资包括基本建设、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类型。审批权限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划分,重大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投资研究,总经理负责项目实施,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信息披露。

2025-12-10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财务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涵盖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管理要求,明确财务管理基本任务,规范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资产处置、利润分配等流程。子公司需参照制定相应制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须履行审批程序。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2025-12-10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依法披露前的登记备案要求,包括知情人姓名、职务、知悉时间、方式等内容,并要求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档案真实性负责。公司应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

2025-12-10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强调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协议签署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并规定了保密措施与违规责任。

2025-12-10

[新城市|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职责权限及与其他机构的协调机制。

2025-12-10

[新城市|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保密工作、合规督导等。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支持董事会秘书履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前需报送深交所备案。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在离任时应履行保密义务并进行离任审查。

2025-12-10

[新城市|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考核标准及发放方式。独立董事津贴需经审批,非独立董事按兼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组成,绩效薪酬与考核挂钩。薪酬发放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关联,存在违规情形时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薪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025-12-10

[新城市|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程序、责任义务及持股管理等内容。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要求离职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需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制度还规定了离任审计、信息披露、股份锁定等要求,并强调离职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仍负有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

2025-12-10

[新城市|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审计制度及公司解散清算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65.9642万元,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方面强调持续稳定,优先现金分红,并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条件与差异化政策。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及回避机制。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对于重大关联交易,明确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要求独立董事事先审议。同时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议要求,以及财务资助、担保等特殊关联交易的处理规则。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履行严格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对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变更募投项目等重大事项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核查。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制度明确了信息申报、披露要求,持股变动限制,禁止交易期间,以及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制度执行。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管的薪酬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等提出建议,相关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细则还规定了会议议事规则、表决方式、回避制度及提案程序等内容。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ESG治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ESG工作小组,协助日常运作。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充分尊重其建议。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方式、回避制度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合规管理、内控体系、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的监督与沟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决策。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结构与标准、考核发放及追索扣回机制。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挂钩,对违规行为可追索扣回已发薪酬。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经验,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须代行职责。细则还规定了秘书的任免程序、履职保障及监督机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后续义务。制度规定了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补选时限、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限等内容,并强调离职后仍须遵守忠实义务、股份转让限制及配合核查义务。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2025-12-10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主导作用,尤其在审计与合规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履职方式、年度述职要求及津贴与责任保险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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