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0 |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内部报告程序及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相关报告义务人须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应披露的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件。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报告义务人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保密义务。未及时上报或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2025-12-10 |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涵盖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调查差错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 |
| 2025-12-10 |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子(分)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子(分)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权及财务审计监督权。子公司须依法经营,重大投资、筹资、对外担保等事项需报公司审批。公司对子(分)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实施年度预算管理,规范人事、薪酬、财务及信息披露管理。子(分)公司须定期报告经营情况,重大事项须及时上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子(分)公司进行审计监督,负责人离任须进行任期审计。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印章管理制度 解读:为规范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安全性,防范法律及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销毁等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修订完善本企业印章管理制度,并报公司总部证券法务部审批备案。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财务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制度涵盖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原则、会计政策与估计、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分配、预算管理、会计档案、财务报告、财务信息系统及税务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计划编制、资金调度、资产管理和税务管理等工作,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发展战略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决议需保密,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等工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问题需及时报告。委员会成员应勤勉履职,确保公司财务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情形。明确离职程序、职责延续、解任条件、工作移交、离任审计、未履行承诺处理及忠实义务持续有效等内容。离职后两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股份转让受限。对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名下或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禁止从事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规定了股份转让的限制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明确了买卖窗口期禁止交易的情形,以及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的要求。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申报身份信息、减持计划,并对违规买卖行为的收益归属、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健全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内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金额和比例标准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
|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包括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提案需在通知中明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涉及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 |
|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利润分配顺序、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差异化分红政策等。公司应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在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等条件下,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提出差异化分红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政策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
|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控制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确保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制度涵盖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多个方面,并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设置了具体控制措施。公司还将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进行披露。 |
|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经营活动等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制度涵盖审计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质量控制、整改监督及问责等内容,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
|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依法依规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和程序。制度规定了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明确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列出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具体情形,包括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信息。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并做好登记与档案保管。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 |
|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管理职责、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
|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业绩说明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方式,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性陈述。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并建立档案。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其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
|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的分类、原则、审批权限及管理流程。投资分为证券及衍生品投资、股权投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投资、兼并收购、房地产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资七类。审批权限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划分,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战略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组织实施,财务服务中心负责财务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