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0 | [联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解读: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的定义、范围及知情人的管理要求。制度规定了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前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须对档案真实性签署确认意见。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规者将被追责。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为规范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及职责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且与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任免等事项进行监督。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制度 解读:为规范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具体情形,界定关联交易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租赁、研发项目转移等。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及披露要求,强调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对日常关联交易实行分类管理和年度预计机制,明确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管理流程。 |
| 2025-12-10 |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问责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出现违法违规或利益受损时,将追究其责任。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问责事项,并规定了限期纠正、通报批评、撤职、罢免等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包括启动时限、举报机制、申辩权利等内容,并要求问责决定按规定备案和披露。 |
| 2025-12-10 |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印章的种类、刻制、启用、保管、使用管理及用印方法。制度涵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及部门章的管理职责,规定印章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制发,保卫科负责刻制与验收,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使用。印章使用须经审批,严禁私自刻制或擅自用印,遗失须登报声明。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2-10 |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工作机制。制度规定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建立由董事长、总裁牵头的舆情工作组,负责决策和部署舆情应对工作。公司宣传办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控、信息收集与上报,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及时报告舆情信息。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澄清事实,并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
| 2025-12-10 |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程序、责任义务及持股管理要求。制度规定了辞职、解任、退休等离职情形的处理流程,强调离职人员需履行工作交接、继续承担责任、遵守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等。公司设立证券法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离职或解聘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公告。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公司应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和邮箱,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需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权利行使,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委托理财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以闲置资金进行,投资标的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委托理财事项需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职责分工及忠实勤勉义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须专职在公司任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且仅在公司领薪。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召开程序及决策机制,要求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并建立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 解读: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公司治理、人事、财务、审计监督、信息披露、考核奖惩等方面,明确子公司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接受公司监督管理。公司证券法务部为管理责任部门,子公司需定期提交财务报表、经营报告及重大事项信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审批程序,并接受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为规范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11日更新,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30,280.602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安防产品生产销售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及程序、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对外担保管理,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管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应要求反担保,财务部负责资信审查、跟踪管理和风险监控。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范围、决策程序、披露标准及管理要求。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不包括日常经营相关资产交易。投资事项达到一定财务指标标准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公司对投资实施全过程管理,涵盖项目调研、审批、执行、监督及转让收回等环节。制度还规定了派出人员管理、财务核算、审计监督等内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规范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特别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分别负责日常防范和监督工作。若发生资金占用情形,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并可申请司法冻结相关股份。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须公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及监督管理要求。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变更用途、实施地点或使用节余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
| 2025-12-10 |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为规范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的程序、管理职责、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