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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0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力度,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责任人若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并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被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可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存在主动纠错、配合调查等情形的可从轻处理,故意隐瞒、阻挠调查的将从重处理。

2025-12-10

[中威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并由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的执业资质与质量要求,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并强调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需轮换。年度报告中须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2025-12-10

[内蒙一机|公告解读]标题: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媒体舆情应对、法律法规培训、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存在不得任职情形的将被解聘。董事会秘书空缺时,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董事长在未指定前代行。公司应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2021年版本废止。

2025-12-10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细则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审阅、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并要求定期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12-10

[内蒙一机|公告解读]标题: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总则、责任划分、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未公开信息的传递与披露流程、与媒体及投资者的沟通制度、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股份买卖申报、股价敏感信息管理、财务内部控制、档案管理、保密措施、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内容。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严禁内幕交易和选择性披露,并对碳排放、军品涉密信息等特殊事项披露作出专门规定。

2025-12-10

[嘉诚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职责。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涉及外部审计机构聘任或重大关联交易还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所有决议须报董事会批准。

2025-12-10

[康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更新股份变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47,993,407股。2025年12月8日及9日,因非董事人士根据2013年12月2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行使期权,分别发行新股30,000股和64,000股,每股价格分别为4.01港元和4.1119港元。此外,公司在2025年10月至12月期间持续购回股份拟作注销,其中2025年12月10日购回354,000股,每股成交价介于14.75至15港元之间,总代价为5,277,210港元。该等购回股份尚未注销。截至2025年12月10日,已发行股份总数增至848,087,407股。所有股份购回均在联交所进行,并遵守相关上市规则。购回授权于2025年5月22日获通过,可购回最多85,126,334股,目前已累计购回12,810,000股,占当时已发行股份的15.0482%。本次购回后30日内不得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2025-12-10

[台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解读: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相关人员因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当导致重大差错的,将依据制度追究责任。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追究坚持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权责对等原则。对造成重大差错的行为,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该制度同时适用于季报、半年报的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2025-12-10

[台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2025-12-10

[德康农牧|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当日股份购回情况进行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购回4,700股H股股份,每股购回价介乎69.3港元至69.4港元,合计付出总额325,950港元。本次购回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不拟注销。购回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为157,588,454股,其中已发行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结存为156,438,154股,库存股份数目增至1,150,300股。此次购回依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的购回授权进行,累计已购回股份占该决议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0.8982%。根据规定,本次购回后30日内(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2025-12-10

[台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90,292,633元。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利润分配坚持连续、稳定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2025-12-10

[叮当健康|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叮噹健康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於2025年12月10日提交翌日披露報表,披露當日購回537,500股普通股,每股購回價介乎1.03至1.08港元,總付出金額為571,470港元。該等股份擬註銷,不持作庫存股份。此次購回於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屬於公司於2025年5月28日獲批准的股份購回授權之一部分。根據該授權,公司最多可購回131,947,289股股份。截至2025年12月10日,累計已購回股份總數為3,599,000股,佔授權通過日已發行股份的0.27276%。本次購回後,公司將遵守30天暫止期規定,不會發行新股或出售庫存股份,直至2026年1月9日。已發行股份總數於2025年12月10日結算後維持為1,319,472,897股。

2025-12-10

[XD陆家嘴|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涵盖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份管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党建工作、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并规定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2025-12-10

[美亨实业|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美亨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05,939,630股,无库存股份。当日公司通过联交所购回50,0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为0.46港元,总代价为23,000港元,该等股份拟注销。此次购回属于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获授权的股份购回计划的一部分,该授权下可购回股份总数为40,692,763股。截至本公告日,根据该授权已在联交所购回1,092,000股,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0.26%。购回后30日内(即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所有购回交易均在联交所进行,并符合相关上市规则要求。

2025-12-10

[台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申报、股份变动管理、减持限制、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规定了禁止买卖股份的期间、减持比例限制、减持计划预披露要求,以及股份变动后的披露义务。同时明确禁止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并对离婚等情形下的股份分配作出规范。

2025-12-10

[新天绿色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解读: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海外监管公告,载列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供投资者参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罢免程序及职权职责,要求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并规定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风险管理及反担保要求,明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事项,包括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以及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重大担保行为。制度强调担保风险控制,要求落实反担保措施,规范担保合同内容及日常管理。

2025-12-10

[台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2025-12-10

[台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符合主营业务方向,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2025-12-10

[新天绿色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于修订或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或废止本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或废止。本次共涉及22项制度,其中19项制度予以修订,包括对外担保管理、独立董事工作、总裁工作管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控制、董事监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ESG管理等制度;另有3项制度予以废止,分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定》《董事会审批事项管理及披露工作指引》,相关条款内容已整合至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制度中。上述两项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修订及废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025-12-10

[台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范围、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强调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行为。交易需基于实际外币收付预测,金额和期限需匹配。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证券部门负责信息披露。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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