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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0

[华夏银行|公告解读]标题:华夏银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解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行与董监高及其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遵循商业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同意本行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98亿元的事项,该事项亦符合监管要求和内部制度规定,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12-10

[包钢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包钢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解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包括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议案审议需经充分讨论,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提案回避表决的情形包括关联关系、自身认为应回避等。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和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025-12-10

[包钢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包钢股份章程(修订稿,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解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财务会计制度等内容。特别规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强调公司党委在重大决策中的前置研究讨论作用,并对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

2025-12-10

[包钢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包钢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解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组织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表决权。表决结果应及时公布,决议公告需列明参会股东情况、表决方式及结果。

2025-12-10

[金石资源|公告解读]标题: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行使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细则还规定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地质师、财务总监等经营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任职要求及解聘程序。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涉及重大事项应及时提交临时报告。

2025-12-10

[德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报送、保存要求,强调了对外信息报送的审批与登记流程,并明确了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董事长为责任人。

2025-12-10

[德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义务与责任、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奖惩机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细则规定了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职责,并强调总经理须遵守忠实义务,接受董事会监督。同时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和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机制。

2025-12-10

[德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解读: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高管任免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

2025-12-10

[德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包括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业绩考评等资料,并组织述职和绩效评价,提出薪酬与奖励方案,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

2025-12-10

[太极实业|公告解读]标题:ESG管理制度

解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职责,建立由董事会领导的ESG管理体系,规范股东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障、供应商客户权益维护、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及信息披露等内容,要求定期评估ESG履行情况并自愿披露ESG报告。

2025-12-10

[海南海药|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025-12-10

[海南海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风险管理,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职权、议事程序、决策权限及董事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作出规定。

2025-12-10

[海南海药|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依法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公司须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2025-12-10

[友发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明确了关联方的范围,区分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公司要求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财务控制和内部审计监督,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2-10

[友发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通过信息披露、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份回购等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股东权益。制度明确董事会领导、董秘办执行的管理架构,建立市值监测预警机制,规范市值管理行为,防范违法违规操作,确保合法合规。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12-10

[友发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遵循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机制,特别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

2025-12-10

[友发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减少负面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制度明确了舆情的定义与分类,包括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并设立由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的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制度规定了舆情信息的采集、报告流程及处理原则,要求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并对重大舆情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发布澄清公告等措施。同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内幕交易和信息泄露。

2025-12-10

[友发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解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进行理财的行为。制度明确委托理财资金应为闲置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且需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理财业务的经办与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委托理财额度超过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大会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10

[京运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表决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董事应回避表决。议事规则还明确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及会议记录、决议执行等内容。

2025-12-10

[友发集团|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程序及责任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包括日常交易、重大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环境保护事件等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报告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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