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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标准、审核程序、责任分工及下属单位的信息报告要求。适用情形包括主要经营数据、重大奖项、重要产品临床研究进展、国际注册进展、行业标准参与等。制度强调披露的一致性与持续性,禁止选择性披露和市场操纵行为。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同时规定了买卖股票前的信息申报、减持计划披露等程序,并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间交易股票。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方式、暂缓与豁免情形及保密措施等内容。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并需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24年4月版本废止。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等,并有权查阅公司资料、列席相关会议。公司应设立证券事务部,配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必须代行。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14年版本废止。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机制、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该细则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也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应制作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并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和经费保障。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登记、备案和保密要求。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需在重大事项筹划过程中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证券交易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违规行为,公司将进行自查、追责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公司设立专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保障投资者权利行使。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事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2025-12-11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牵头,财务、审计、证券事务等部门参与,负责日常监督。发现资金占用情形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并追责,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发生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并报告监管机构。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其职责包括拟定公司发展战略、审核年度经营计划、研究重大投融资及担保方案、审议公司重组、并购、改制等事项,并对公司重大ESG事项进行评估与监督。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报董事会。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变更用途、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需出具核查报告。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召集程序、议事范围及表决机制。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也需事先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程序及监督机制。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重复选聘程序。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需轮换。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履行特别程序,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及监督机制。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制度规定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工作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对外投资、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实施重点审计。审计人员须保持独立、客观,遵守保密义务。公司还明确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机制、复审程序以及对审计人员的奖惩措施。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与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职责分工、审批程序、媒体渠道、文件保管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披露等,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319,193元,股份总数为403,319,19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章程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并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情形的处理规则。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须在规定情形消除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理由、审核程序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制度还规定了内部审核流程、责任追究机制及归口管理部门。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担保条件、合同订立、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重大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要求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或控股70%以上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免于反担保。制度强调担保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义务及责任人追责机制。

2025-12-11

[科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汇率风险,明确交易原则、操作权限、内部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衍生品交易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仅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严禁投机行为,并设置审批流程、止损限额和应急处理机制。财务部门负责执行与监控,审计部定期审查,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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