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1 | [杰瑞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利益输送,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披露要求。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须经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2025-12-11 | [沧州大化|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1210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25-12-11 | [康缘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解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增至11名。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增选余瑞玉为独立董事,选举肖立皓、凌娅为非独立董事,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7,882.38万元。 |
| 2025-12-11 | [沧州大化|公告解读]标题: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增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2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65%。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7698%。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2-11 | [ST思科瑞|公告解读]标题: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相应多数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亚主持,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 2025-12-11 | [晶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 2025-12-11 | [晶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仙德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7539%。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 2025-12-11 | [ST思科瑞|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治理制度、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2-11 | [西陇科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2日。会议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东可于2025年12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
| 2025-12-11 | [路维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共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305,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951%。表决结果为同意84,298,215股,反对5,261股,弃权2,385股,议案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2-11 | [路维光电|公告解读]标题:路维光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武兵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共98名,代表表决权股份84,305,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951%。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2-11 | [时代新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22%。相关议案已获得有效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 2025-12-11 | [珍宝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席股东共1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4,478,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61%。 |
| 2025-12-11 | [惠而浦|公告解读]标题: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制度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应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非法套利,仅可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交易须基于实际外币收付款预测,合约金额和交割时间需与业务相匹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由证券办公室负责。相关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2-11 | [惠而浦|公告解读]标题: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对象、工作内容和方式,规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办公室具体执行。公司通过定期报告、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官网互动平台等方式开展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制度还强调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建立投资者诉求处理机制,并对相关人员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
| 2025-12-11 | [惠而浦|公告解读]标题: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7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表决机制,并明确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 2025-12-11 | [惠而浦|公告解读]标题: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按权限审批,重大投资需专家评审或中介咨询机构提供意见。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调研、论证、实施与后续管理,法务部和内审部门分别负责法律审核与审计监督。投资转让或收回需经相应审批程序,并遵守信息披露规定。 |
| 2025-12-11 | [惠而浦|公告解读]标题: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为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细则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职。 |
| 2025-12-11 | [惠而浦|公告解读]标题: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要求。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披露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与鉴证。 |
| 2025-12-11 | [惠而浦|公告解读]标题: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分类标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允定价原则,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防范利益输送。同时明确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机制,以及可豁免审议和披露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