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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1

[健信超导|公告解读]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解读: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4,19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初始战略配售838.40万股,占比2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保荐人子公司广发乾和、高管与核心员工设立的资管计划、西部超导、富浙战配基金、中保投基金及社保基金组合等。上述投资者均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配售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2025-12-11

[优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优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解读: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交所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2,000万股,发行价格5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3,3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92,768.83万元。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1,935,733股,保荐人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800,000股。

2025-12-11

[中联重科|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中联重科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及《关于建议根据特别授权发行H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等7项议案。其中涉及发行H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已获各类别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会议由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12-11

[中联重科|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全文,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决策程序及相关法律责任,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董事监事高管行为规范等作出详细规定。

2025-12-11

[中联重科|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规则还规定了提案程序、会议召集、表决方式、决议生效条件及类别股东表决程序等内容,并要求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025-12-11

[中联重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及董事的行为规范,确保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董事会议事规则还规定了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职责。

2025-12-11

[中联重科|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允、公平、公开原则,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协议签订、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权限作出具体规定。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时,公司需及时披露符合条件的关联交易,并提交相关文件。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召集需遵守严格的程序规定,包括提前公告、提案提交时限、表决方式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定义,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监督管理措施。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回避表决机制、累计计算原则以及豁免情形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明确相关责任追究机制。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办法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及管理原则,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并设立投资评审小组开展尽职调查。公司财务部负责出资及财务管理,法务部负责合规性审核,审计部负责监督。办法还对投资的转让、收回、人事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及ESG目标、战略规划、风险管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可召开会议审议相关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决策。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事务,另设ESG工作小组推进ESG工作。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组成及运作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职权。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及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程序、职权范围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出独立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须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和经费保障。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财务会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股份买卖的禁止情形、信息披露要求及管理规则。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涵盖信息申报、股份锁定、转让限制、信息披露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违反规定者将被追究责任。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证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需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并可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细则还规定了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解聘情形及离任交接程序。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相关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拟定人选、审核资格、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等职责,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保存。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6,518,080元,股份总数为946,518,080股,均为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及程序、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2025-12-11

[辉隆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旨在增强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明确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由董事会秘书牵头的工作小组。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年审会计师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董事、监事、高管须签署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需履行监督职责。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禁止敏感期交易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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