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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2

[众生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并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须配合后续核查。制度还规定了离职人员的忠实义务、竞业限制、赔偿责任及离任审计等内容。

2025-12-12

[众生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11日更新,公司注册资本为849,930,477元,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委托生产、批发、零售,以及技术服务、医学研究等。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一。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2025-12-12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时限、重大事项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管理职责及流程等。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强调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和实施该制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财务总监担任,定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重大事项应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

2025-12-12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股权转让及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交易定价以旗滨光能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对旗滨光能的持股比例和控制权不变,不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025-12-12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及行为规范,要求其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违规担保。制度规定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要求,承诺履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股份买卖及控制权转移的合规要求,并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在发生重大事项时24小时内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

2025-12-12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议事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案、高管聘任等重大决策,并设立战略、审计、治理、财务等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涉及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有特别表决要求。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通知、表决、记录等流程,强调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人。

2025-12-12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治理结构和运作规范。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与程序、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等重要内容。

2025-12-12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职权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或与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财务信息、关联交易、高管薪酬等方面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并要求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2025-12-12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酬、考核、组织治理及业务合规等方面的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职资格、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工作评估机制等内容,并强调决策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12-12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管理作出规定。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的限制情形,包括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等。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需提前申报,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敏感期内交易,并禁止从事短线交易、融券卖出等行为。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申报持股信息,亲属买卖公司股票需备案,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025-12-12

[浔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并对担保对象的资质、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须提供反担保。制度还明确了担保合同订立、日常监管、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2025-12-12

[浔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需开设专户存储资金,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程序使用资金。涉及变更用途、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2025-12-12

[浔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00万元。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及程序、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具备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2025-12-12

[众生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债券投资等,衍生品交易指互换、远期、非标准化期权等交易活动。制度规定了审批权限,证券投资达净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衍生品交易一律需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此类投资。制度还明确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要求。

2025-12-12

[众生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子公司管理,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子公司范围包括全资、控股及实际可控的公司。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强化对子公司的控制,涵盖财务、投资、担保、信息披露等方面。子公司需严格执行公司战略,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接受内部审计与绩效考核。重大事项须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

2025-12-12

[众生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管选任标准、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任免建议等,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5-12-12

[众生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利、履职环境、问责机制及任免管理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职责,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强调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的职权,完善工作支持机制,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与问责。

2025-12-12

[新宙邦|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任职资格及职责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制度规定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以及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合规监督等职责。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5-12-12

[新宙邦|公告解读]标题:《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旨在防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利益冲突情形包括在竞争企业或业务往来企业持股、参与关联交易、在竞争方任职等。要求相关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或业务往来的实体中投资或任职,避免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建立利益冲突申报机制,每年12月31日前5个工作日内申报,发生利益冲突需在3个工作日内申报。审计委员会为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批、调查及处理违规行为。违反制度者将被警告、通报批评或解除劳动合同。

2025-12-12

[新宙邦|公告解读]标题:《总裁工作细则(草案)》

解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草案)》,明确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及考核奖惩机制。细则规定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裁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行使多项经营管理职权。细则还规定了总裁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明确总裁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决策但须事后报告。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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