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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特定对象的沟通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防止选择性披露和内幕信息泄露。制度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沟通内容、责任部门及流程,要求特定对象来访需签署承诺书并登记备案,调研后形成的分析报告须提前知会公司。公司将在官网公布接待资料,避免信息不对称。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信息的外部报送与使用,确保公平披露,防范内幕交易。制度明确了信息的定义、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范围,规定了对外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要求外部单位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对信息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司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对于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内容,明确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点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并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机制。公司还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规定了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如会计差错金额占净资产、收入、利润等5%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责任认定由内部审计部门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最终由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内部资金往来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资金往来管理办法》,明确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资金往来管理。内部资金往来指股份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支持行为,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资金往来需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损害资金提供方利益。管理程序包括资金需求方填写《内部资金需求单》,经财务负责人、总裁及董事长审批后,由资金提供方履行审批并付款。资金来源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专项项目资金。会计核算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处理。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改变,违者将追责。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报送及保存要求。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制度还规定了内幕信息流转审批、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并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问责制度,明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履行、决策执行、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等方面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规定了问责范围、形式及程序,涵盖不能履职、泄露机密、决策失误、违规交易等情形,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调岗、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可根据情节轻重附加经济处罚。制度遵循责任对等、实事求是、问责与改进结合等原则,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按规定披露。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更新,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4,176.4974万元,注册地址为苏州市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数据产品、通信设备、物联网信息技术等研发与销售,以及实业投资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禁止挪用资金、违规担保、自我交易、谋取商业机会等行为。公司通过任职资格审查、培训、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监督等方式防范利益输送。违反规定者须返还所得收入,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规范。制度涵盖投资原则、管理权限、短期与长期投资管理流程、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内容。投资管理权限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划分,分别由总裁、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对外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合作设立企业等,并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2月)

解读:为规范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规范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及行为准则,要求其保障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禁止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内幕交易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对股份减持、控制权转让、信息披露、承诺履行等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防范资金占用的‘占用即冻结’机制。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对象条件、办理程序、反担保要求、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等内容。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的可豁免股东会审议。制度强调审慎、合法、安全原则,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持续监控担保风险。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了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议聘任或改聘审计机构等。规程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机制、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审阅与表决程序,以及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的评估与报告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报编制期间须履行保密义务,防范内幕交易。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应在董事会中占比超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并要求其每年提交述职报告,确保对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重大资产交易、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特定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拟定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对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薪酬、股权激励等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行使职权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旨在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和会议组织。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提案经董事会审议决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听取管理层汇报、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查董事会会议程序及文件、签署确认意见等,确保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有异议可独立聘请机构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须遵守内幕信息保密义务。

2025-12-13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防范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了敏感信息的定义,包括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媒体传闻等。规定了敏感信息的报告范围,涵盖关联交易、重大交易、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事项等。明确了报告义务人、报告额度、内部报告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强调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证券及投资部负责信息归集与披露。要求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严格执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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