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3 |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分工。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禁止向特定对象提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规定了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具体组织实施,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 |
| 2025-12-13 |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明确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原则、方式及程序。制度涵盖非日常经营类、对外投资类、日常经营类及其他重大事项,包括股权变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发展战略制定等。决策层级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等,依据事项性质和金额确定审批权限。制度还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监督机制及子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批要求。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业绩考核体系及长期激励计划,审议薪酬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对上年度业绩进行考评。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强化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并建立信息披露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流程及表决机制。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股东大会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调整了股东会职权范围,提高了重大交易、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标准,并对会议召集、提案、表决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修订后的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董事个人不得代表董事会,未经授权不得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信息披露等事项。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议案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会议记录需完整保存。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总则、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会议召开与通知、议事与表决程序等内容。主要修订包括调整部门名称由‘证券事务部’为‘证券投资部’,完善委员任职条件,增加对外捐赠事项的研究建议职责,明确会议通知时限及记录保存责任部门等。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职权、会议通知、董事任职及会议召集等内容。修订后明确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取消副董事长职位,调整董事会会议召开频率及提议主体,完善交易决策权限、ESG治理职责及内部审计机制,并更新了会议档案保存期限等条款。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条款包括:调整部分表述格式,将‘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修改为‘证券投资部’,明确授权委托书应包含的内容,更新会议记录保存部门为证券投资部,同时删除了副董事长在董事定义中的表述。其余条款如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会议通知方式、表决程序等基本保持不变。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条款表述顺序调整、部门名称由‘证券事务部’更改为‘证券投资部’、会议通知时间数字由阿拉伯数字改为中文数字、股东大会议案审批表述调整为‘股东会’等内容。同时新增了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要求,明确了会议记录保存部门相应调整。 |
| 2025-12-13 |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变动、人事变更等事项的报告标准。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判断与汇报,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对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
| 2025-12-1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调整委员会召集人称谓及职责;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删除配合监事会监督审计活动的条款;相关部门由证券事务部调整为证券投资部;优化会议通知、授权委托等程序性规定。 |
| 2025-12-13 | [中国宝安|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局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局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局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规则规定董事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档案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确保董事局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
| 2025-12-13 | [中国宝安|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根据法定情形召开。董事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参会权利。表决采用记名方式,关联股东应回避。公司须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 |
| 2025-12-13 | [中国宝安|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事项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制度规定了豁免披露需满足的条件,包括涉及国家保密要求或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情形。同时明确了内部审批流程,要求相关部门提交审批表、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保密承诺函,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已豁免或暂缓披露的信息在泄密或传闻出现时应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
| 2025-12-13 | [中国宝安|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局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定、股东会和董事局的议事规则等。公司注册资本为2,579,213,965元,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房地产开发。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回报,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 |
| 2025-12-13 | [中国宝安|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保密义务。公司董事局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与报送,董事局秘书具体执行。涉及重大事项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保存至少十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行为将追责并报告监管部门。 |
| 2025-12-13 |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资金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实现统一管控。制度明确了货币资金的定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规范资金收支审批流程,强化票据和印章管理,规定资金支付须经授权审批,并对银行账户、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核对与盘点。同时,制度还明确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方式及监督检查机制。 |
| 2025-12-13 | [吴通控股|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内部人员的定义及保密责任。公司董事会为保密工作管理机构,证券及投资部负责具体监管和信息披露。重大信息包括经营、财务及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部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买卖股票。违反规定者将被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