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决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标准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及程序,要求对前任和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并在股东会上允许前任陈述意见。文件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实际承担能力。制度还规定了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管理流程、后续跟踪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连)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原则、信息披露要求及回避机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旨在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关联交易根据金额和比例分级审批,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履行披露义务。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证券投资控制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证券投资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制度明确证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债券、货币市场基金、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股票与股票型基金等。公司仅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证券投资决策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同投资额度对应不同审批权限。公司设立专门证券账户,执行联合操作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定期报告中披露证券投资情况,年度证券投资达到一定标准需形成专项说明并披露。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投资范围为PE、创投及对金融类公司投资,不含主营业务扩展及金融类上市公司投资。资金来源限定为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决策权限按投资金额划分:100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批准,1000万至5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5000万元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还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披露与审议要求。制度涵盖责任部门、决策流程、处置流程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思源电气公司章程(H股章程草案)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独立董事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等重要内容。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股份买卖的申报程序、信息披露要求、股份锁定与解锁规则、禁止交易期间及违规处理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买卖股份前两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份。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将被公司收回。 |
| 2025-12-16 | [科大讯飞|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管理,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事项、募集资金变更等情形,并规定了信息报告的程序、形式、责任人及保密义务。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须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与经费保障。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项目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在专用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等变相用途。若变更募投项目或实施地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保荐人及审计机构需参与监督。结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 |
| 2025-12-16 | [科大讯飞|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解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公司名称更新、引用法规调整、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表述修改、会议通知确认方式完善及术语定义细化等内容。本次修订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
| 2025-12-16 | [科大讯飞|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规范。制度涵盖管理原则、决策权限、审批程序、日常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委托理财资金限于公司闲置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需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委托理财额度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的,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达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选择资信良好的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内审部门负责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明确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在年度审计后发放。绩效考核涵盖财务类、客户类、内部运营类、学习与发展类指标。高管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或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形,将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及决策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董事会议事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召集、提案、审议、表决等程序均有详细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出席人数不足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对外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董事同意。规则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2-16 | [三诺生物|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解读: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要求、财务独立性原则及禁止性行为,强调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等。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财务负责人需监控资金往来,定期检查并报告。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采取处罚措施。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董事选举行为。该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任职资格,由董事会审核。选举时,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后续选举。 |
| 2025-12-16 | [思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投资和融资管理制度 解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和融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范围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融资方式包括发行股票、债券及各类贷款。制度规定了不同额度投资的审批程序,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融资方面,发行股票或债券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贷款权限由董事会决定并授权董事长审批。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并实行月报制度和审计监督。 |
| 2025-12-16 | [科大讯飞|公告解读]标题: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解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行为。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明确信息披露原则、内容和时限,涵盖发行与存续期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用增进安排等内容。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办法还规定了信息保密要求、责任追究机制及破产情形下的信息披露安排。 |
| 2025-12-16 | [三诺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职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影响参股公司,设立风险合规与审计部,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部门有权检查财务、内控、经营活动,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对重大事项进行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公司建立审计整改机制,对违规行为追责。 |
| 2025-12-16 | [三诺生物|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下,可以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部具体实施。相关信息在条件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接受证券交易所事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