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6 | [杭州热电|公告解读]标题: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60%,任期激励不低于年度薪酬的20%。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管人员不得另行领取其他工资性报酬。 |
| 2025-12-16 | [杭州热电|公告解读]标题: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与履职方式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高管任免与薪酬等事项。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机制,包括知情权、会议参与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 |
| 2025-12-16 | [杭州热电|公告解读]标题: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及知情人范围,要求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及时登记知情人信息并报送交易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报送工作。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等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 |
| 2025-12-16 | [杭州热电|公告解读]标题: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管理原则、担保对象资格审查、审批程序、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为关联方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事项的跟踪监督机制,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事务,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制度强调风险控制,要求提供反担保,严禁违规担保行为。 |
| 2025-12-16 | [航宇微|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6,874,323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设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回购、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职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该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合规性,并对重大事项如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审计结果纳入负责人绩效考核。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财务管理制度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涵盖财务管理体系、会计机构与人员、内部会计监督、财务会计管理、资金管理、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分配、财务报告等方面内容。制度强调财务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财务负责人职责,规范会计核算、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及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公司财务行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监督。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处理方式。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即生效,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职至继任者就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五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公司有权对离职人员在任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
| 2025-12-16 | [广州发展|公告解读]标题: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涵盖会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规则强调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规定了回避表决、暂缓表决等机制,并要求董事会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决策。该规则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监督检查和督办机制。办法规定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工作部负责日常督办,包括建立台账、收集汇总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汇报等。决议执行实行日常跟踪与专项报告相结合,对执行偏差、重大风险等情况须及时提交专项报告。董事会可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参考。办法自2025年12月起施行。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信息申报、股份变动管理、禁止交易期间及违规责任等内容。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违反制度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事项决策。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的还需出席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担保、关联交易等需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应由董事会组织,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强调审慎、合法、安全原则。制度规定了担保的调查、批准、信息披露、合同订立及风险管理等流程,要求提供反担保并审查被担保人资信,防范担保风险。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初稿,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审计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的,须经审计委员会评估、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相关决议及被改聘机构的陈述意见。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定了专项制度。该制度明确禁止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规定了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要求,并提出关联交易需有真实交易背景且及时结算。公司设立防范机制,要求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并报告异常。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须采取措施追责并披露,相关责任人将被处分,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及管理原则。制度规定了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的范围,并细化了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审批权限标准,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对外投资需履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程序,涉及关联交易的还需遵守相关制度。公司设立投资评审小组,负责项目初审与可行性论证,重大项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财务部负责投资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审计部门定期开展投资审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须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71,280万元,股份总数为712,800,000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审议重大事项。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
| 2025-12-16 | [ST新动力|公告解读]标题: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解读:为了加强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管理,完善财务制度,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坏账核销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坏账损失的定义、确认依据、核销申报程序、审批权限及后续管理要求。坏账损失需提供合法证据,如法院判决、破产文件、工商注销证明等。核销按金额和比例分级审批,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核销后应保留追索权,建立辅助账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