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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8

[黄山胶囊|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合军为董事长。董事会同时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叶松林为总经理,楚振华、范剑、张文政为副总经理,刘清科为财务总监,张文政为董事会秘书,董雪为审计部经理,汪宝珍为证券事务代表。所有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会议还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共11项公司制度。

2025-12-18

[新广益|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对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战略配售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次发行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716,000股,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343,200股,占发行数量的20%。战略配售对象包括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有战略合作关系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证投资(如有)。报告对各战略投资者的资格、关联关系、资金来源、限售安排等进行了核查,并确认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2025-12-18

[新广益|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确认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或有)、新广益员工资管计划、鹏鼎控股、景旺电子、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投资者均具备参与战略配售的资格,配售行为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2025-12-18

[佛山照明|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存款或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5-12-18

[澳洋健康|公告解读]标题:澳洋健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学如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共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25-12-18

[兴蓉环境|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12月18日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12-18

[兴蓉环境|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批准定期报告、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有专门审议要求。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5-12-18

[兴蓉环境|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透明度。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范围,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类型、审议权限、回避制度及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达到一定金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机制,并明确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程序审议。

2025-12-18

[兴蓉环境|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方式、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公告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依法披露股东会决议,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025-12-18

[兴蓉环境|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其职权与义务。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中占比超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规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5-12-18

[佛山照明|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登记、锁定、解锁、买卖限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股份变动的申报流程、禁止交易情形、减持计划披露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等内容。

2025-12-18

[佛山照明|公告解读]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解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规范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明确控股子公司定义、治理结构、财务管理、重大交易管理、人事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对子公司实施控制,各职能部门分别在投资、财务、人事、风控等方面进行指导与监督。子公司需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重大交易须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公司报告。

2025-12-18

[佛山照明|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责任追究。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等情形。制度明确了差错认定标准、责任追究原则及处理形式,如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并规定了从重、从轻处理的情形。

2025-12-18

[佛山照明|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等内容。同时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信息传递流程、内幕信息保密责任及违规处理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

2025-12-18

[联华超市|公告解读]标题: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的职责与运作机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过半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财务汇报制度及内部监控体系;检讨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审计有效性;审议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审查内部监控缺失及不合规情况;提议聘请或罢免外聘核数师并审批其薪酬;制定禁止外聘核数师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与内外部核数师及管理层沟通审计事项;评估内部审核职能的有效性;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核数师建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书面汇报。委员会有权聘请专业顾问,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5-12-18

[佛山照明|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公司治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度同时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聘任与解聘程序及相关工作保障机制。

2025-12-18

[北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解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召集程序及议事规则。该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也须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保存至少十年。

2025-12-18

[中集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解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签署为期三年的销售/采购商品及提供/接受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年度交易上限,条款按一般商业条件订立,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关联董事朱志强、徐腊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未来销售端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采购端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至2026年10月中集鑫德租赁不再构成关联方为止,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一般性授权回购部分H股股份(第二批)方案的议案》,同意新增3亿港元额度用于继续回购H股股份,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中集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松山湖中集智荟园物业的议案》,同意子公司购买东莞松山湖188套住宅,总价2.932亿元,关联董事麦伯良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2025-12-18

[北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以及融资融券交易中的股份。制度规定了持股申报、股份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期间、增持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与监管要求。

2025-12-18

[北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信息披露保密、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可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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