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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芯北方49.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为对价,不涉及现金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芯北方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方案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提升市场竞争力,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拟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上市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制作了进程备忘录并向上交所备案。经核查,该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合规。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的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中芯国际拟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集成电路投资中心、亦庄国投、北京工投、中关村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49%股权,交易对价为406.01亿元,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芯国际将直接和间接持有中芯北方100%股权。本次发行价格为74.20元/股,发行数量为547,182,073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相关协议已签署,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国资备案、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中芯国际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界定、保密责任、登记备案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制作了进程备忘录,并向上交所备案。核查认为,公司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合规。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中芯国际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芯北方49%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预计增加,不会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已制定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包括释放协同效应、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分红政策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已出具相应承诺。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承诺函。本次交易为中芯国际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承诺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核查了交易各方提供的资料,确认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该承诺函已通过内核审查。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对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中芯国际拟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49%股权。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及香港相关服务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中芯国际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拟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中芯北方49%股权,导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79%增至8.66%,本次权益变动为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权益变动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监管机构批准。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增持中芯国际股份。本次交易中,中芯国际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收购中芯北方49%股权,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获得357,343,396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芯国际8.66%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74.20元/股,标的资产评估值为8,285,900.00万元。本次交易尚需多项审批程序。

2025-12-30

[新广益|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内部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意。发行人具备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法》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已聘请具备资格的保荐机构并指定保荐代表人。相关责任主体已签署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合规。

2025-12-30

[新广益|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创业板定位。公司财务数据显示,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超过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满足创业板上市条件。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相关条件,同意推荐其股票上市。

2025-12-30

[新广益|公告解读]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解读: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新广益,股票代码:301687,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46,864,000股,发行新股36,716,000股,无老股转让。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创业板市场的高投资风险,包括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本次发行价格为21.93元/股,对应市盈率为28.59倍,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信息披露网站包括巨潮资讯网等。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持有的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股权。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向磐石香港有限公司出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8,833,996股股份,转让价款66.36亿元,并于2024年11月完成过户登记。该资产出售行为与本次交易方向相反,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累计计算范围。

2025-12-30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2025-12-30

[京投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严禁未经授权担保。担保对象需具备较强偿债能力,且须进行资信调查。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关联方提供担保,或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不适用本制度。制度还明确了担保合同订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2025-12-30

[悦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解读: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草拟版本,可能更新修订,不构成认购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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