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30 | [青岛双星|公告解读]标题: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解读:青岛双星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等,标的资产为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股权,交易价格49.27亿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控股锦湖轮胎。本次重组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
| 2025-12-30 | [长城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公告 解读: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议案》,同意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人民币8,000万元。该基金计提依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净利润情况确定,计提上限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本次计提的激励基金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用于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或二级市场A股股票。公司薪酬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均认为本次计提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计提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 2025-12-30 | [长城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长城汽车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12月修订),拟授予限制性股票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38%。其中首次授予5600万股,预留14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3.61元/股,激励对象共计810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年至2026年,业绩考核指标为销量和净利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业绩目标达成率挂钩。 |
| 2025-12-30 | [长城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解读:长城汽车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拟将2026年公司层面销量考核目标由不低于249万辆调整为不低于180万辆,净利润考核目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旨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更好发挥激励作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或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
| 2025-12-30 | [合康新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解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包含1名外籍核心骨干员工,已说明其必要性与合理性。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设定了公司业绩与个人绩效指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意见,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 |
| 2025-12-30 | [合康新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解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其中首次授予2,398万股,预留575万股。激励对象共129人,包括董事、高管及其他核心人员。授予价格为5.27元/股。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年归属,归属条件与公司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挂钩,以2025年为基数,设定逐年增长目标。 |
| 2025-12-30 | [合康新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解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其中首次授予2,398万股,预留575万股。激励对象共129人,包括董事、高管及其他核心人员。授予价格为5.27元/股。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增长分别不低于10%、21%、33%,净利润增长分别不低于108%、441%、974%。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 |
| 2025-12-30 | [安恒信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解读: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且与股东会批准内容相符。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向210名激励对象授予21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71元/股。 |
| 2025-12-30 | [安恒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2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71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或二级市场回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后,每次归属比例均为25%。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且未发现存在不得授予的情形。相关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本次授予符合规定。 |
| 2025-12-30 | [长城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长城汽车发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12月修订),拟授予股票期权9687.5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7750万份,预留1937.50万份。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27.22元/股,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1195人。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考核指标为销量和净利润,分三年分期行权。本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 |
| 2025-12-30 | [陕国投A|公告解读]标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解读: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陕西省财政厅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核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 2025-12-30 | [拓荆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解读:拓荆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亿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84,349,179股,发行方式为竞价发行,定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
| 2025-12-30 | [广晟有色|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证券关于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因宏观经济环境及项目实施进度影响,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9月。本次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本次延期无异议。 |
| 2025-12-30 | [安恒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安恒信息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33,332.16万元,净额131,101.5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网犯罪侦查打击服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4,908.48万元,主要因成本控制及现金管理收益形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
| 2025-12-30 | [中国科传|公告解读]标题: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科传拟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中国科技文库’、中国科技信息数字出版项目和中国科技出版物营销体系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额分别为31,883.77万元、31,786.11万元和5,918.40万元,实施主体部分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相应变更。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对项目内容进行优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2-30 | [陕国投A|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回应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意见;报告期内存在3起行政处罚,均已整改完毕;结合营业外支出核查,无其他未披露处罚;存在监管检查及整改事项,但未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2025-12-30 | [陕国投A|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说明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高于监管要求,已对资本缺口进行审慎测算,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相关行政处罚已完成整改并取得主管部门认可。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 2025-12-30 | [健尔康|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解读: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常州市金坛飞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其提供的纱布坯布和手术巾坯布织造加工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550.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21.94%。该关联交易已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
| 2025-12-30 | [*ST华微|公告解读]标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2025-12-30 | [健尔康|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