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31

[分众传媒|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解读: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02%股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登记管理、保密责任等,并在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控制知悉人员范围,与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及时制作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督导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2025-12-31

[分众传媒|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分众传媒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分众传媒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管理责任及审批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等信息的披露要求。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对重大事件实行分阶段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的情形及财务内部控制机制。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于2025年7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保障股东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事规则还规定了提案程序、会议主持、表决方式、决议通过条件及法律意见书的出具要求。

2025-12-31

[新兴铸管|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

解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制度明确了市值管理的定义、原则及工作机制,强调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与常态性。董事会负责领导,董事会秘书具体执行,董办为执行机构,协同各部门推进。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实施市值管理,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应对股价异常波动。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5-12-31

[新兴铸管|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制度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并在条件消除后及时披露。

2025-12-31

[德展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解读: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履职方式及保障措施。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

2025-12-31

[德展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下,实行累积投票制。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核、投票方式及当选原则等内容,并明确了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选举票数计算方法、投票有效性判定标准以及董事当选的得票要求。细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31

[德展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审批权限、回避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细化了不同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所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强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特别规定了担保、财务资助、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审批要求,并明确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累计计算原则。

2025-12-31

[德展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活动的决策机制、职责分工、审批流程及风险控制要求。制度规定投资决策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分级审批,依据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审批权限,并对重大投资的审计、评估、信息披露作出具体要求。制度涵盖投资立项、执行、投后管理及处置全流程,强调投资须符合主业方向、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025-12-31

[德展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对象、事前审查、审批权限与程序、合同订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反担保措施、风险控制等作出详细要求,并强调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31

[德展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须专户存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和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实施地点调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持续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须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2025-12-31

[恩捷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则、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2,131,897.0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构,并对股东会召开、表决程序、董事选举、独立董事职责等作出详细规定。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同时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委员会履职。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涉及公司基本信息、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党建工作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95.1455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并完善了股份回购、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独立董事职责及党组织职权等相关规定。

2025-12-31

[闽东电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解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议聘任或改聘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需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