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31 | [克明食品|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原则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2-31 | [复旦微电|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关于复旦微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复旦微电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17.7元/股调整为17.62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46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942,75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7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49,200股。同时,作废首次授予部分126,250股及预留授予部分48,000股已离职人员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 2025-12-31 | [力合微|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力合微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无异议。 |
| 2025-12-31 | [力合微|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20.55元/股调整为16.89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7,767股调整为1,208,615股。同时,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5,817股。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管理团队稳定性。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时的责任追究机制。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会计报表附注重大错误或遗漏、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将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差错认定标准及责任追究程序。 |
| 2025-12-31 | [复旦微电|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复旦微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12.33%,销售毛利增长158.47%,达到业绩考核目标A。首次授予部分46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942,750股,预留授予部分7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49,200股。40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4,250股将被作废。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报送要求,强化内幕信息保密管理,落实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责任,防范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公平。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责任,涵盖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公司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制定财务、投资、绩效、招标、法律等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向董事会提交评价报告。制度要求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得到有效执行。 |
| 2025-12-31 | [*ST海源|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0万元,股份总数为2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设审计委员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细则规定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年度经营计划、内部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并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审议重大经营事项,重大决策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布。细则还明确了合同审批、费用支出、人事任免等权限划分,以及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制度。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过半数,至少1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并对重大事项如财务会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进行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审查重大财务事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保密义务等,并规定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支持其履职。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规范董事会提案管理流程。办法明确提案范围涵盖董事会、股东会职权事项,提案人包括董事长、董事、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提案分为治理层和经理层两类,分别由不同流程提交并经法律合规、信息披露审核后报董事长签发会议通知。涉及重大事项需履行党委会前置程序。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案接收、审核、会议筹备、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提案内容须完整,包含目的、内容、可行性、作价依据、经济效益测算等要素,并附相关文件。董事会决议后,需及时披露信息,执行部门应报告进展。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仅能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禁止为第三方担保。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涉及总资产30%以上担保事项需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需对被担保方资信进行审查,持续跟踪担保事项,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强化内部控制与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在五个交易日内办理移交手续,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负有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公司有权对因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人员追责。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标准及发放方式。专职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非专职董事及兼任高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报酬;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任期奖励和职务消费补贴。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任期奖励以三年为周期考核发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董事会批准执行。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规或未完成目标的可扣减绩效薪酬。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制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主要职责、职权范围、聘任与解聘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筹备、信息披露保密等工作,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其买卖股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申报、股份锁定、减持限制、禁止交易期间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其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股份增持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31 | [富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解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召集、议事及表决程序。该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应制作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