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12 | [祖名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蔡祖明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6,755股,占公司总股本0.35%。本次权益变动后,蔡祖明持股比例由24.08%降至23.73%,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35%降至55.00%。本次减持系基于个人资金安排需求,减持后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 2026-01-12 | [智洋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解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与销售等内容。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 2026-01-12 | [智洋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
| 2026-01-12 | [智洋创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解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等,有效期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 2026-01-12 | [鼎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鼎阳科技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发布新产品的公告 解读:2026年1月12日,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PXIe模块化示波器、PXIe模块化矢量网络分析仪和USB矢量网络分析仪三款新产品,同时推出三款PXIe嵌入式控制器与PXIe混合机箱。新产品具备高带宽、高精度、灵活集成等特点,适用于通信、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此次发布丰富了公司产品矩阵,提升了综合竞争力,但产品大规模销售仍需客户试用评估,存在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
| 2026-01-12 | [中际旭创|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组织职责、工作内容与方式,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信息沟通、业绩说明会组织、来访接待等工作。制度还规定了在媒体负面报道、重大诉讼、经营业绩下滑等突发事件中的应对措施,并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 |
| 2026-01-12 | [中际旭创|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因不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原则与处理方式。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制度涵盖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并规定了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会负责审议处理方案,董事会秘书牵头落实。 |
| 2026-01-12 | [中际旭创|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流转审批和保密要求。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度实施。内幕信息包括经营、财务等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在知悉信息后需及时填写档案并备案,重大事项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严禁内幕交易、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违规将追责。 |
| 2026-01-12 | [中际旭创|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
| 2026-01-12 | [方大炭素|公告解读]标题:方大炭素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公告 解读:方大炭素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得位于上海市建国西路的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2,997.83平方米,成交价4.56亿元。该房产权利人为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抵押和查封情况,管理人将协助办理解除手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购置旨在满足上海方大业务发展需要。 |
| 2026-01-12 | [*ST正平|公告解读]标题:正平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解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两起诉讼,均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公司作为被告之一,涉及与青海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3,540,676.33元;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涉及与青海地勘局的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16,752,734.16元。诉讼可能导致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受影响,且案涉采矿权存在被冻结或处置的风险。公司表示将积极应对并及时披露进展。 |
| 2026-01-12 | [会稽山|公告解读]标题: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解读: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勇先生的通知,其因担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华道生物药业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期间的执业违法行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该事项与公司无关,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
| 2026-01-12 | [会稽山|公告解读]标题: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解读: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刘勇先生的书面辞呈,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勇先生任职期间与公司无意见分歧,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不足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公司将按规定尽快补选。公司对刘勇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
| 2026-01-12 | [京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解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在深交所A股和香港联交所H股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标准,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保密要求,并设立责任追究机制。 |
| 2026-01-12 | [京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解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公司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公司设公司秘书,负责与香港联交所联络及H股信息披露,须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本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6-01-12 | [京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制定) 解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2026年1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规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明确了董事会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会议召开方式、决议形成机制及会议记录要求等内容。董事会下设提名、战略与ESG、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规则强调董事会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并规定董事回避表决、保密义务及决议执行监督机制。 |
| 2026-01-12 | [京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制定) 解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规定股东会的召集、通知、提案、表决程序及决议要求。规则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需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规则涵盖会议召开方式、股东资格审查、表决方式、累积投票制等内容,并明确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
| 2026-01-12 | [京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解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61,029,140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化工中间体销售、技术转让及进出口业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责任、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信息披露等内容。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依法设置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2026-01-12 | [京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解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规则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对董事会负责。相关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 2026-01-12 | [京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解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职责与履职方式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3名且不低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1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1名通常居于香港。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该制度尚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