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13 | [大金重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玮 解读: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在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基础上,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涵盖被提名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不具备利益冲突情形,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
| 2026-01-13 | [大金重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陆倩南 解读: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陆倩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
| 2026-01-13 | [大金重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曲光杰 解读: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曲光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6-01-13 | [大金重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萌 解读:蔡萌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同时承诺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况将立即辞职。 |
| 2026-01-13 | [大金重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曲光杰 解读:曲光杰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声明内容涵盖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职所需经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在相关机构任职或提供服务、未受过处罚或禁入措施等,并承诺遵守独立董事职责及相关监管规定。 |
| 2026-01-13 | [大金重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萌 解读: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蔡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在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基础上,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声明蔡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重大利益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董事及高管责任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1,087,588,486元,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构,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决策权限。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限、独立董事职责及公司解散清算程序等。 |
| 2026-01-13 | [大金重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玮 解读:张玮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涵盖其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等内容,并承诺具备履职所需的经验和能力。张玮承诺若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需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并符合法规。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决议内容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并建立专门会议制度。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的舆情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舆情的定义与分类,设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信息采集小组,规定了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处置原则及措施,特别是针对重大舆情的应对机制。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保密义务或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制度明确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但不包括主营业务投资、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等情形。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从事衍生品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严禁投机性交易。证券投资决策根据额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责任部门、决策流程、内部信息报告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减持限制、短线交易处理、买卖窗口期禁止规定及股份变动申报和信息披露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了董监高股份管理行为,强化合规责任,并规定违规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沟通内容、组织与实施机制。公司通过官网、电话、邮件、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公平、真实、完整。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禁止在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建立档案保存制度。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审计职责、权限、程序、结果运用及违规责任等内容,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重大事项及时审计。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登记备案要求。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执行,证券管理部门承担日常事务。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对知情人进行保密教育和责任追究。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障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和及时性,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责任人职责、重大事件报告流程、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工作职责及办公会议制度等内容。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还明确了总经理在重大经营活动中的决策规范、责任义务及保密要求,强调其应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职责与义务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熟悉证券监管规则。细则规定了不得担任董秘的情形、聘任程序、解聘条件及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应为董秘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
| 2026-01-13 | [罗欣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专人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