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15 | [振石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专项核查。本次共有9名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包括与发行人有战略合作关系的企业、国家级投资基金及员工资管计划,均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配售资格,且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
| 2026-01-15 | [拨康视云-B|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公告 - 法律程序和解 解读:撥康視雲製藥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592)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發出內幕消息公告。公告提及Cedar Wealth針對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撥康視雲廣州提起法律程序,法院於2026年1月6日頒發資產保全令,凍結其在中國工商銀行賬戶內約人民幣255萬元資金,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該法律程序源於Cedar Wealth就若干服務協議及補充協議項下約205萬美元未償還服務費向汕尾仲裁委員會提出的仲裁申索。2026年1月15日,Cedar Wealth、本公司及撥康視雲廣州訂立和解協議,公司同意支付總額約222萬美元作為和解款項,以全面解決所有申索及付款義務。公司已悉數支付該款項。Cedar Wealth承諾在付款後立即申請解除資產保全令、撤回仲裁程序,並協助完成相關法律程序。預計解除保全及終止程序需時約六個星期。董事會認為和解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對集團業務、營運及現金流無重大不利影響。集團目前業務運作正常。 |
| 2026-01-15 | [石大胜华|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开展现场检查,覆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经营状况等方面。检查结果显示,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等情况。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主要因产品价格下降及费用增加,预计第四季度经营将有所改善。未发现需向监管部门报告的重大事项。 |
| 2026-01-15 | [江苏宏信|公告解读]标题:章程 解读: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适用)经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于2026年1月15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外商投资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公司组织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63.9565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工业集中区物流园。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不超过61,596,000股H股。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清算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
| 2026-01-15 | [南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93,338.11万元调减至不超过158,688.11万元,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不变,仍用于智能算力、车载芯片及工业传感与控制芯片研发产业化项目,具体金额相应调整。该调整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6-01-15 | [南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解读: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细说明了募投项目必要性、融资规模合理性、经营情况、财务性投资认定及前次募投变更等情况,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表意见。 |
| 2026-01-15 | [江苏宏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角色和职能公告如下:
执行董事包括高峰先生(董事长)、袁原先生、张佳安先生、姚骏先生、沈志艮女士、佴晶晶女士、王飞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韦燕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贾梦女士、郑满军先生、郑宇先生、张燕女士。
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韦燕女士、贾梦女士、郑满军先生、郑宇先生、张燕女士分别担任各委员会成员或主席职务。其中,贾梦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席,郑宇先生任薪酬委员会主席,郑满军先生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本公告于2026年1月15日在中国江苏省发布。 |
| 2026-01-15 | [华泰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解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发行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最高本金总额为30亿美元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由华泰国际提供担保。2026年1月15日,华泰国际财务在该计划下发行三笔中期票据,金额分别为0.38亿美元和两笔0.50亿美元,合计1.3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9.70亿元。本次担保后,华泰国际为该中票计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0.33亿美元。被担保人华泰国际财务为特殊目的公司(SPV),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公司通过华泰国际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1.5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2%,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已经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
| 2026-01-15 | [江苏宏信|公告解读]标题:于2026 年1 月15日举行的临时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解读: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举行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全部决议案。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自当日生效,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担,现任监事不再担任职务。普通决议案审议通过选举贾梦女士和张燕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二人同时获任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林嘉德先生及朱波先生因个人事务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辞任于新董事当选后生效。董事会确认辞任董事与公司无意见分歧,并对其贡献表示感谢。本次会议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7.90%,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情可查阅联交所及公司官网。 |
| 2026-01-15 | [航天电器|公告解读]标题: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解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362,020元。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份增减、回购、转让等事项。公司接受国家科研生产任务,重大事项需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
| 2026-01-15 | [六福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第三季度之零售销售表现 解读: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公布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第三季度(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零售销售表现。集团整体零售值同比上升26%,零售收入上升17%,同店销售增长15%。香港、澳门及海外市场整体零售值、零售收入及同店销售分别上升20%、19%及16%;内地市场零售值上升26%,零售收入上升11%,同店销售改善至+7%。黄金产品同店销售整体增长15%,其中定價黃金產品同店銷售升32%。期内集团净减少40间店铺,全球门店总数为3,073间,海外新开设9间品牌店。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海外共新开17间店铺。2026年首7天整体同店销售优于第三季度。集团预计将继续拓展内地及海外市场,计划本财年在海外净增约20间店铺。 |
| 2026-01-15 |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解读: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障股东表决权,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形。细则明确了网络投票的系统平台、通知要求、参会股东类型、投票时间安排、累积投票制操作方式、投票权限确认规则、重复投票处理原则以及投票结果的统计与查询机制。公司需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并确保投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参与投票,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结果为准。会议结束后,公司将披露决议公告,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 |
| 2026-01-15 |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及审批权限。制度规定短期投资为持有不超过一年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为超过一年的投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权限审批投资事项,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涉及关联交易、证券投资等事项需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制度还涵盖投资决策流程、收回与转让、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
| 2026-01-15 | [嘉艺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解读:嘉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25)通知非登記股東,有關按記錄日期每持有一股現有股份獲發一股供股股份的章程文件(本次企業通訊)之中、英文版本已上載至公司網站(www.kntholdings.com)及香港交易所網站(www.hkexnews.hk)。公司建議非登記股東查閱網站版本。如無法接收電郵通知或瀏覽網站內容,並希望收取本次及未來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可填妥隨函附上的申請表格,簽署後以預付郵費標籤寄回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電郵至is-ecom@vistra.com。申請將於2026年3月31日前有效,之後需重新提交書面請求。非登記股東如欲以電子形式接收公司通訊,應聯絡其持股中介機構(如銀行、經紀等)並提供電郵地址。未經中介機構提供有效聯絡資料者,將不會收到通知。查詢請致電(852) 2980 1333。 |
| 2026-01-15 |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定义、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签署担保文件。为防范风险,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并对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董事会每年应对担保行为进行核查,防止违规担保。对外担保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责任人须及时通报担保情况。 |
| 2026-01-15 |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解读: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规范,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建立防范机制。制度规定了资金占用的界定、禁止行为、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财务与审计监督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公司保持独立性,防止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发现资金占用需及时报告并采取冻结股份等措施。该制度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 |
| 2026-01-15 | [嘉艺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解读:嘉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25)通知各登記股東,有關按記錄日期每持有一股現有股份獲發一股供股股份的供股章程之企業通訊,其英文及中文版本已上載至公司網站 www.kntholdings.com 及香港交易所網站 www.hkexnews.hk。公司鼓勵股東查閱網站版本之企業通訊。如股東已選擇收取印刷本,隨函附上本次企業通訊。未能接收電郵通知或瀏覽網站內容的股東,可填妥並簽署回條,透過預付郵資標籤寄回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電郵至 is-ecom@vistra.com,以索取本次及未來企業通訊的印刷本。登記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否則將只能以印刷形式收取通知。公司視向股東提供的電郵地址成功發送通訊為符合聯交所上市規則。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熱線 (852) 2980 1333。 |
| 2026-01-15 |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合规使用。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限定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
| 2026-01-15 | [盛邦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和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发生达到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市场或成本原则。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与管理,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 |
| 2026-01-15 | [江苏宏信|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相关运作规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规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通知应提前21日(年度股东会)或15日(临时股东会)发出,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股权登记日等内容。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方式包括现场、网络或其他形式。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适用于注册资本变更、合并、分立、解散、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会议记录及决议需保存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