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23 | [宏英智能|公告解读]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6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 2026-01-23 | [协鑫能科|公告解读]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前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12个月。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
| 2026-01-23 | [贵广网络|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日,A股股东可参与投票。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将单独计票。现场会议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36号贵广网络大楼会议室。登记时间为2026年2月6日。 |
| 2026-01-2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
| 2026-01-23 | [美利云|公告解读]标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66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2,465,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4%。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2%,反对占0.58%,弃权占0.10%。中小投资者中同意股份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81.05%。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
| 2026-01-23 | [双欣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公告 解读: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近日收到吴远友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已届退休年龄,吴远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2026年12月12日。截至公告日,吴远友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60万股股份。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意见分歧,无未履行承诺事项。公司将尽快补选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
| 2026-01-23 | [江淮汽车|公告解读]标题:江淮汽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买卖申报、转让比例限制、禁止交易情形、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包括制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聘任解聘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通知、表决、回避、记录及决议执行等程序。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
| 2026-01-23 | [安泰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安泰集团公司章程 解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管理、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减资增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6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炼焦、煤炭销售、钢压延加工、电力业务等。规定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
| 2026-01-23 | [协鑫能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解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挂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制度还规定了薪酬发放、追索、调整机制及离任薪酬计算方式。 |
| 2026-01-23 | [协鑫能科|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解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修订,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并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经营宗旨、股份发行、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程序。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情形、内部审核程序、登记事项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监管部门。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租入或租出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制度规定了不同规模交易事项的审批层级,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批,并明确了审计、评估及信息披露要求。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方式、通知要求、召开流程、表决与决议机制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部分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要求。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制定和检查,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制度规定了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股东权利行使等,并明确了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网站、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公司不得在交流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证券价格。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要求,强化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并要求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须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现金管理均需履行相应程序。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确保募集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
| 2026-01-23 | [建研设计|公告解读]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包括不同金额交易的审批权限、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要求、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制度,并对信息披露、日常关联交易管理、担保与财务资助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