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3-16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1元/股,发行数量为35,685,963股,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93.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4,934,311.39元。发行对象共17名,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由广发证券和国泰海通证券联合承销,发行过程合规,认购对象符合相关规定。

2026-03-16

[昭衍新药|公告解读]标题:昭衍新药关于股东减持A股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目前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20,420,504股、10,322,035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7251%、1.3775%。二人拟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全部所持股份,合计减持30,742,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26%。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2026-03-16

[金鹰重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

解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昌明同志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需要,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昌明同志离任后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锦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不会导致利益冲突或影响公司治理独立性。其工作已顺利交接,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和日常运营。截至公告日,王昌明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应履行未履行承诺事项。

2026-03-16

[南亚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解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9,000万元且不超过1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7.0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3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2026-03-16

[海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不超过4,10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5%。激励对象不超过107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及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该计划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旨在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投资保值增值。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形式、原则及管理组织机构。公司设立投资部、证券部、财务部等部门分工协作,负责项目分析、信息披露、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审批实行分级权限制度,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依权限审批不同规模的投资事项。办法还规定了投资决策流程、投资转让与收回条件、财务管理与审计要求,以及信息披露义务。该办法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或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制度明确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资金仅限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且不得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用途。审批权限方面,根据投资金额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需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理财账户管理、风险控制、审计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要求,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涵盖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披露、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及考核奖惩等方面。子公司需遵循母公司会计政策,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重大事项须事先通报并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遵循公司相关制度,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确保合规运作。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议案、资质审查、评价打分、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决议等环节。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公司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得超过5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理由,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用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募投项目实施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范依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规范其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重大决策等方面的行为,强化对公司资产、信息披露及合规运作的责任要求。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制度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并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离职后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赔偿责任。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申报、股份锁定、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期间、权益披露及处罚等内容,适用于公司H股上市后相关主体的股票管理行为。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益,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制度涵盖内部控制目标、原则、基本要素,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并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等业务活动的控制措施作出规定。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草案)》,明确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审计内容及人员要求,涵盖内部控制、财务报告、资产安全、合规运营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需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整改情况,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定期审计。制度还明确了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回避原则及奖惩机制,强调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不低于十年。该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为规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或临时报告中暂缓、豁免披露的情形,明确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豁免范围,规定内部审批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后续披露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流程,要求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填写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制度还规定了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为规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本细则。细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的适用范围、系统使用、投票流程、表决规则及计票方法等内容。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可通过股东账户参与投票,表决权数量为其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对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其投票结果。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需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义务等,并对其任免程序、法律责任及任职限制作出具体要求。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03-16

[天孚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经济制裁合规管理,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洗钱风险管理架构和程序。制度涵盖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控、可疑交易报告、员工培训、制裁名单筛查、风险评估与审批流程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境内外的各类业务活动。制度还规定了对高风险国家、行业及交易的特殊审批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并要求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合规情况。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上市后生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