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24 | [宏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解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资质合规、执业独立、勤勉尽责。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拥有52名合伙人、131名注册会计师,2025年收入14,506.86万元,承担38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良好,未受行政处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执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多级复核、意见分歧解决、项目咨询等机制,投保职业责任险,赔偿限额10,000万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与审计委员会保持沟通,无未决意见分歧,按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
| 2026-03-24 | [宏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宏达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解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经审核,该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结论。 |
| 2026-03-24 | [宏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8.5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3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资金9.65亿元,偿还银行借款3.6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15.03亿元。公司按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鉴证意见和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
| 2026-03-24 | [龙图光罩|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
| 2026-03-24 | [宏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解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整体运行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7.91%和99.85%。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
| 2026-03-24 | [龙图光罩|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 2026-03-24 | [龙图光罩|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解读: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7.5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55,346.25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5,033.19万元,余额396.6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无变更用途情况,部分项目存在投资差额。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37,628.75万元及发行费用577.10万元。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无投资项目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曾用于现金管理,截至期末无未到期产品。 |
| 2026-03-24 | [宏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解读:为满足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和保函等业务。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该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有效期1年,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 2026-03-24 | [宏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解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宏达股份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5,065,387.42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561,390.97元,资产减值损失4,503,996.45元,均为存货跌价损失。本次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65,387.42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2026-03-24 | [龙图光罩|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科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解读: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46,000.00万元,用于40nm-28nm半导体掩模版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50,000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后续予以置换。 |
| 2026-03-24 | [龙图光罩|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解读: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46,000.00万元,用于40nm-28nm半导体掩模版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该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解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6年向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72.71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2025年末余额为69.13亿元。涉及企业包括昆明复地、上海复地复融、上海复屹、上海豫芸,资金用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解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基于此,建议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摘要 解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摘要,报告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设立ESG工作小组,建立董事会定期审议机制,并将ESG管理目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报告依据MSCI ESG评级、CASS-ESG5.0及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编制。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员工、客户、政府等利益相关方沟通,识别双重重要性议题,其中温室气体排放及气候变化、客户服务质量、产品安全与质量、反贪污等被列为重要议题。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解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披露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涵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均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十二届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解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对在职及离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考核,薪酬已按考核结果执行。2026年度薪酬方案明确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任期届满,同意回购注销1,249,89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91元/股。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解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进行评估,确认其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复星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102.18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58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公司与复星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授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约定范围内开展,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风险控制缺陷。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航) 解读:宋航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13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履行审计与财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审议关联交易、股权激励、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治理规范,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并参与项目现场考察,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解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的情况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属于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
| 2026-03-24 | [豫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叶乐磊) 解读:叶乐磊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13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参与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高管、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真实完整,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