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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4-02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宁

解读:赵宁作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忠实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聘任、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6-04-02

[中马传动|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文芳)

解读: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文芳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尽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意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2月任期届满后已依法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26-04-02

[中马传动|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一帆)

解读: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倪一帆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任命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6年3月31日提交述职报告,任期届满后已依法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26-04-02

[泽宇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6-04-02

[南亚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光大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南亚新材2025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涵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检查结果显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三会运作正常,信息披露合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未发现关联方占用资金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公司曾在2025年因股份回购操作违规及董事长短线交易被监管警示,已采取整改措施。

2026-04-02

[南亚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解读:光大证券作为南亚新材的保荐机构,对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进行报告。公司治理、内控及信息披露制度有效执行,但存在通过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超比例及董事长短线交易事项,分别被上交所监管警示和口头警示。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主要财务数据显示营收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未发现重大违规或需专项核查事项。

2026-04-02

[金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鹰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审计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2026-04-02

[信达地产|公告解读]标题:信达地产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解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已审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763.85亿元,总负债为548.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9.5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84亿元,营业成本34.73亿元,净利润为-87.2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75亿元。

2026-04-02

[信达地产|公告解读]标题:信达地产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解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2026-04-02

[盛弘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激励计划拟授予312.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其中首次授予282.88万股,预留29.22万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271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公示等程序。

2026-04-02

[深高速|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进行报告。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357,085,8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17元,募集资金总额4,702,819,999.1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79,236,514.71元,已全部划入专户,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治理文件、内部控制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高管沟通等方式履行督导职责。未发现公司存在需向证监会或上交所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6-04-02

[精智达|公告解读]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

2026-04-02

[深高速|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检查方式包括资料查阅、访谈和实地查看。检查结果显示,公司在上述各方面运作规范,未发现违规情形,亦无须向监管部门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6-04-02

[精智达|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日为2026年4月1日,授予对象共115人,授予数量为80.00万股,授予价格为234.92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2026-04-02

[龙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3月)

解读: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总裁可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一定金额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捐赠事项,但不得决定对外担保。细则还规定了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程序和规则,以及总裁的报告义务和职业道德要求。

2026-04-02

[龙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

解读: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及具体活动方式,要求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保障股东权利,及时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对信息披露、媒体采访、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活动作出规范。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2026-04-02

[龙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6年3月)

解读: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舆情的定义与分类,包括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并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应对工作。制度规定了舆情信息的采集、报告流程及处理原则,要求及时响应、客观披露、系统运作,并对重大舆情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澄清公告等处置措施。同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防止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

2026-04-02

[龙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3月)

解读: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健康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资产安全与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裁及职能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涵盖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信息系统、信息传递及内部审计等内容。重点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公司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缺陷与改进建议,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6-04-02

[龙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6年3月)

解读: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要求关联交易须履行决策程序,为关联方担保需提供反担保。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强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以现金清偿,严格限制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偿,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对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6-04-02

[龙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3月)

解读: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公司内审部门负责调查差错原因并提出处罚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决策。对相关责任人将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扣除绩效奖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追责措施。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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