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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4-02

[东华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解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发布公告,股东周一峰于2026年3月30日将其持有的23,500,000股和22,5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同日,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1,6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予同一质权人,用途为融资。截至公告日,周一峰累计质押76,265,5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9.97%,占公司总股本的4.84%;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累计质押31,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9.73%,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公司表示本次质押无平仓风险。

2026-04-02

[朝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解读: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万元,用于越南朝阳智能智造扩建项目、智能硬件生产建设项目、智能硬件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总投资分别为30,500.00万元、5,200.00万元、6,300.00万元和10,000.00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越南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期均为24个月。公司已取得相关境外投资、发改备案及环评批复文件。

2026-04-02

[朝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解读: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说明本次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基于多项假设测算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包括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分红政策及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作出相应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

2026-04-02

[朝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解读: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说明。经自查,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2026-04-02

[朝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解读: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符合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如需调整分红政策,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026-04-02

[朝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解读: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资金行为,因此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2026-04-02

[天虹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撤回公募REITs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拟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苏州相城天虹购物中心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REITs,申报材料已于2025年7月28日获证监会和深交所受理。为维护投资人利益,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撤回公募REITs申报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已向监管部门提交撤回申请,申报流程已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6-04-02

[天味食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197天,预计年化收益率0.8%/2.15%,资金来源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投入金额12亿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26.42%。

2026-04-02

[西上海|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燕阳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股东共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5012%。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2026-04-02

[美芝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可能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条规定,若经审计后该指标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已于2026年3月18日发布首次提示公告,本公告为第二次提示。最终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026-04-02

[西上海|公告解读]标题:西上海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朱燕阳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01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6年3月修订)

解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6年3月修订)》,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报送程序及责任义务。制度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的信息报送要求,规定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需在发生当日以书面形式报送,涉及信息披露的由董事会办公室依规处理。制度强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违规将追责。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计意见书

解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市场规律,定价公允,程序规范,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

解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常务会制度及权限划分等内容。细则规定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常务会由总经理主持,研究决定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会议决策以纪要形式作出,重大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明确了合同签署、制度发布、人事任免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权限划分,并规定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等情况。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于永生述职报告

解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汇报本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主持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现金分红事项,认为公司运作合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提出多项经营管理建议,并强调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解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原则及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大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应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审议豁免情形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防范机制。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解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分工。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内容。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保密要求、媒体发布规范以及对年报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赵永清述职报告

解读:赵永清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控评价、高管聘任、薪酬方案、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运作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关注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履职符合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刘杰述职报告

解读:刘杰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亲自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对议案均投赞成票。参与三季报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现场调研子公司,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为相关事项符合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026-04-02

[宁波港|公告解读]标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解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暂缓披露的情形包括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临时性商业秘密,或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公司需自行审慎判断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信息保密。若信息被泄露或出现传闻,应及时披露。制度还明确了登记内容、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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