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16 | [株冶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株冶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解读:株冶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46,423,224.05元,同比增长1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228,980.31元,同比增长4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57,105,833.74元,同比增长99.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0,260,773.23元,同比增长66.28%。基本每股收益为0.99元/股,同比增长5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40%,较上年增加3.09个百分点。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492,549,438.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14,167,079.85元。因可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 2026-04-16 | [优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进行跟踪,未发现重大问题和重大违规事项。公司营业收入48,612.94万元,同比增长18.41%;净利润8,812.61万元,同比增长13.18%。经营活动现金流显著增长,主要因销售收款增加。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增长128.82%和143.53%,系上市募集资金所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为18.06%,研发项目稳步推进。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存在股份变动、质押、冻结等情况。 |
| 2026-04-16 |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或自二级市场回购,授予数量5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激励对象不超过186人,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授予价格为每股4.66元,依据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计划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归属安排分为两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满12个月和24个月后归属,每次归属50%。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30%,或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亿元、3.00亿元。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明确了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财务相关人员等。对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规定了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官网、投资者互动平台、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开展交流,并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等渠道。强调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公平。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机构。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结构与标准、支付与递延机制及止付追索扣回机制。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非独立董事根据任职情况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与业绩联动,若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董事、高管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存在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形时,公司将止付或追索已发薪酬。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被担保对象的审查条件、审批程序、担保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别重大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履行更严格的审议程序,并要求控股股东等提供反担保。制度还明确了担保文件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责任。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了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制度明确了辞职、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下的程序要求,规定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并配合后续事项核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允性,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具体范围,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原则,重大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制度还对日常关联交易、委托理财、财务资助等特殊情形的审议和披露作出了具体规定。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范围,指因法律法规或特殊原因需向公司索取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所涉信息为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公司要求向外部报送信息时,必须进行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并提示外部使用人履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登记申报、锁定条件、转让限制、买卖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了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敏感期禁止买卖股份,同时明确股份变动需提前申报减持计划并公告,防范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行为。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需在指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流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情形及审核程序,以及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内容。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的保密义务。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涉及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等均需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备案工作。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明确投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金融项目等。制度规定了投资审批权限,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审批权限。投资管理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发展战略、风险防控和投资规模匹配原则。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参与重大投资决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全流程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还明确了投资收回与转让的情形,并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 |
| 2026-04-16 | [香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解读: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持有人为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核心员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标的股票分三批次解锁,分别在满12、24、36个月后解锁30%、30%、40%。解锁需满足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涛) 解读:江涛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5年12月12日,因连任满六年离任。2025年任期内,其出席董事会16次、股东会9次,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17次,参与审议多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人事任免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哲) 解读:罗哲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12日。2025年任期内,出席董事会16次、股东会7次,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部应出席次数,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高管任免及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提议召开会议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任期届满后离任。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岚) 解读:唐岚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2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任职。报告期内,出席1次董事会,未出席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任职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关注财务报告及内控执行情况,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因任职时间较短,未发生需重点关注事项。未来将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卫德佳) 解读:卫德佳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12月12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1次,无缺席情况,未召开股东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未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提议召开会议,未征集股东权利。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重视与中小股东交流。现场工作1日,公司积极配合履职。因任职时间较短,无须重点关注事项。未来将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洪涛) 解读:谭洪涛,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12日当选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该日起。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1次,现场出席,无缺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未发生需重点关注事项。未来将继续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