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16 | [数码视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龙彧-已离任) 解读: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彧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和部分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其任期于2026年1月届满并已完成工作交接。 |
| 2026-04-16 | [数码视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顾奋玲) 解读: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奋玲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董事高管提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股东权益保护,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
| 2026-04-16 | [数码视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任军-已离任) 解读:张任军作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10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任期届满后离任。 |
| 2026-04-16 | [秀强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解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构成、考核与发放机制及追索止付等内容。制度强调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绩效挂钩,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按季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公司业绩亏损或扩大时,若效益年薪未相应下降,需披露原因。薪酬发放实行绩效评价后支付机制,存在违规行为的可降薪或追回已发薪酬。 |
| 2026-04-16 | [秀强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麦耀华) 解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麦耀华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形。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高管聘任、薪酬考核、战略发展等事项。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未行使特别职权。注重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累计现场工作15天,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 |
| 2026-04-16 | [秀强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陶晓慧) 解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陶晓慧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聘任及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未行使特别职权,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
| 2026-04-16 | [新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珉) 解读:罗珉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5年12月12日离任。报告期内,其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主持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任免及薪酬等事项,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积极配合履职,保障信息畅通。 |
| 2026-04-16 | [秀强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才文) 解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才文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共出席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均无缺席或委托情形。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对所有议案投出同意票。未行使特别职权,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
| 2026-04-16 | [益盛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启斌) 解读:2025年度,独立董事陈启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工作,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积极与中小股东交流,开展现场检查,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 2026-04-16 | [益盛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朝阳) 解读:刘朝阳作为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会1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5次,审议包括聘任财务总监、定期报告审计情况、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议案。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项,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提议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现场工作11日,履职符合规范要求。 |
| 2026-04-16 | [芳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芳源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书立) 解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白书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共出席1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出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会议,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监督审计过程,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生影响独立性情形,未行使特别职权。 |
| 2026-04-16 | [航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解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并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障其履职权利。 |
| 2026-04-16 | [航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解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或需延期的,应及时披露并重新论证。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
| 2026-04-16 | [航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解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的范围,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认定、披露、决策权限及程序,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签订书面协议,并根据交易金额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达一定规模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交易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并定期披露。 |
| 2026-04-16 | [航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解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监督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 |
| 2026-04-16 | [航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解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管理信息披露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经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 |
| 2026-04-16 | [航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6年修订) 解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报送、保存要求,以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制作。公司董事会承担管理责任,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
| 2026-04-16 | [奥锐特|公告解读]标题: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绩效挂钩,建立追索与止付机制,对违规行为可扣回已发薪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追溯执行。 |
| 2026-04-16 | [航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解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职责。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等。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并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等事项作出具体披露要求。 |
| 2026-04-16 | [航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解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子公司管理,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子公司范围包括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控制,要求子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遵守财务、资金、信息披露及内部审计等管理规定,强化对子公司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该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