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16 | [万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雅芳已离任) 解读:谢雅芳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注重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因连任满六年,于2025年4月9日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程序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
| 2026-04-16 | [万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闫建来) 解读: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闫建来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多项对外投资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
| 2026-04-16 | [万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万青) 解读: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万青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汇报了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审计机构沟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情况。报告期内,其出席全部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参与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
| 2026-04-16 | [万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薪酬制度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收入与效益挂钩、责权利相统一等原则。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管依据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进行考核,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按月或季度执行,存在违规行为时公司有权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
| 2026-04-16 | [开立医疗|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凌宏) 解读:周凌宏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1次,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全年现场工作15天,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6-04-16 | [开立医疗|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舜芝) 解读:徐舜芝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列席股东会1次,均亲自参会,未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相关会议,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认为各项事项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全年现场工作15天,积极与管理层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6-04-16 | [开立医疗|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 解读:华小宁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7次、列席股东会1次,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履职过程中,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薪酬政策合理,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程序合规。 |
| 2026-04-16 | [东南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常小东) 解读:常小东作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会2次,均亲自参会并投出同意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相关会议并审议议案。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现场工作15日,了解公司经营、财务及内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等情况。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薪酬方案获审议通过。 |
| 2026-04-16 | [宇邦新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诗忠) 解读:黄诗忠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无缺席或委托情况。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作废、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等情况。其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2026-04-16 | [宇邦新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英) 解读:吕成英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况。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并通过股权激励相关议案。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
| 2026-04-16 | [宇邦新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德成) 解读:李德成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股权激励等事项,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 |
| 2026-04-16 | [深圳能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独立董事) 解读:章顺文作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出席了多次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高管薪酬考核及人事任免等事项,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项目投资等方面提出建议。 |
| 2026-04-16 | [晶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晶华新材公司章程 解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四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115.485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胶带、美纹纸胶带、高导热石墨膜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原则上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
| 2026-04-16 | [晶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晶华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俞昊) 解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俞昊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未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关注中小股东诉求,与管理层、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并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
| 2026-04-16 | [迪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孔小文) 解读:孔小文作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2次股东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提议召开会议情形,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 2026-04-16 | [迪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浩) 解读:黄浩作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6次董事会会议,列席1次股东大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等事项,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等情况,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 2026-04-16 | [迪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善仕) 解读:刘善仕作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提名与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提议召开会议。 |
| 2026-04-16 | [迪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解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管理机构、薪酬构成与发放、调整机制及追索止付等内容。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独立董事按年领取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与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公司财务造假等情形下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 |
| 2026-04-16 | [迪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4月) 解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4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7,012,388元。章程规定了公司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特别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以及在发生恶意收购时的反收购措施。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并履行特别职责。 |
| 2026-04-16 | [伊之密|公告解读]标题: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解读: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持有人为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核心员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设立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机构,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持股计划资产分配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考核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不同分配比例。存续期内持有人出现违规、离职等情况,管理委员会有权收回份额。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