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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4-18

[南京商旅|公告解读]标题:南京商旅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震方)

解读:黄震方作为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出席董事会12次、股东会3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战略决策、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事项审议,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

2026-04-18

[南京商旅|公告解读]标题:南京商旅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解读: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内部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拟披露信息若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商业秘密,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登记相关事项及知情人信息。在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出现时应及时披露。相关材料须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监管部门。

2026-04-18

[芯源微|公告解读]标题:芯源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宝玉

解读:李宝玉先生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5年6月23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其出席全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其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6-04-18

[芯源微|公告解读]标题:芯源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宇

解读:2025年,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钟宇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承诺豁免、财务报告、高管聘任、股权激励等事项,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报告期内未行使特别职权,与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04-18

[南京商旅|公告解读]标题:南京商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解读: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构成、决策程序及发放规则。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组成,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挂钩。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月发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提出薪酬方案,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建立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机制,绩效薪酬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并实施递延支付。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2026-04-18

[芯源微|公告解读]标题:《芯源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业绩导向、市场竞争力、激励约束并重、合规透明等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按月发放,履职费用由公司报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调整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公司年度亏损或亏损扩大的,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的,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2026-04-18

[国创高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解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任免程序及工作要求。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合规督导等工作,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需为其履职提供支持,相关人员应配合其工作。细则还规定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以及解聘、辞职、空缺期间的相关安排。

2026-04-18

[国创高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方案构成及发放规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与考核挂钩,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时需披露薪酬调整情况。存在严重失职、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可取消绩效薪酬并追索已发薪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6-04-18

[国创高新|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披露信息时,若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内部审核程序、登记与报送要求以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须履行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由董事会秘书初审、董事长最终确认,并做好登记与备案工作。相关知情人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

2026-04-18

[国创高新|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建萍)

解读:邱建萍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出席董事会10次、股东会4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委托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事项,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发表意见,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025年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人未在公司及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具备独立性,积极履职,保障股东权益。

2026-04-18

[国创高新|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祖伟)

解读:梅祖伟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具备独立性。任职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025年现场工作16日,积极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参与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6-04-18

[潞化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解读: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超99.75%。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非财务报告方面发现个别一般缺陷,均已及时整改。2025年公司修订56项、新立3项制度,持续优化内控体系。2026年将继续推进制度优化和重点领域管控提升。

2026-04-18

[国创高新|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锐)

解读:李锐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积极与审计机构、中小股东沟通,现场履职15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2026-04-18

[宏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职责、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机制。总经理可决定2500万元以下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资金运用等情况。发生重大事故时须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04-18

[宏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解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要求。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信息包括可能影响股价的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对于无法律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依法需报送的,须登记内幕知情人并书面提醒其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6-04-18

[宏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暨应急预案

解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暨应急预案》。该制度涵盖治理类、经营类、环境类、信息类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事件,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信息上报、先期处置、事件处理及后期恢复等流程。公司设立突发事件领导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制度强调及时信息披露,坚持公众与投资者利益优先,最大限度减少对公司经营和形象的影响,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2026-04-18

[宏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与修订。

2026-04-18

[宏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解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该规范明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要求其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规范对信息披露、承诺履行、独立性维护、股份变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签署声明及承诺书,指定专人对接公司,确保信息畅通。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04-18

[宏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解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负责环境信息披露管理,证券部为执行部门。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的公正性。制度明确了需披露的重大环境事项,包括环境法律法规变化、环境违法被调查、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政府责令停产或关闭、环境诉讼等情形。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按监管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各部门须通过信息披露联络人及时上报重大环境信息,并配合证券部工作。对瞒报、迟报等行为将追责,情节严重者将被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2026-04-18

[宏达高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解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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