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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5-01

[诚益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解读: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个人绩效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止付机制,对违法违规或造成损失的人员可扣减或追回已发薪酬。

2026-05-01

[诚益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艳丽

解读:樊艳丽作为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委托情况。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履行监督职责,未发现重大缺陷。2025年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履职过程获得公司支持。

2026-05-01

[诚益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福清

解读:王福清作为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委托情形。其担任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发展战略等事项,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发表意见,未发现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认为关联交易公允,信息披露合规。2026年任期届满。

2026-05-01

[仕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怗)

解读:徐小怗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起任职,期间出席2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均投赞成票。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审阅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与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审计进展。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关注财务数据真实性,就定期报告合规性提出履职意见。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6-05-01

[仕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明)

解读:刘建明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4次,参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董事及高管人选,参与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薪酬方案等事项审查,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无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外部机构等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6-05-01

[仕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发布,并报送监管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设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流程、责任分工及保密要求。

2026-05-01

[仕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并建立追索、递延支付机制。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强调审慎、合法、安全的原则,并要求采取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对担保对象的资信审查、合同管理、后续跟踪及责任部门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明确了须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等。制度还规定了担保费用收取、担保展期需重新审批、责任追究机制等。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持股变动的管理要求。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规定了股份买卖的禁止期间、减持限制、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需遵守限售期及每年减持比例限制。相关人员买卖股份需提前申报,违反规定将被追责。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了资金往来的限制情形及审批程序,要求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披露。发生资金占用时,应制定清欠方案,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确需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为防占用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管若纵容占用将被追责。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构成、绩效考核及追索机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统一、绩效导向、权责利匹配和合规性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和专项激励,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薪酬发放,对存在重大违规或失职行为的人员可降薪或追回已发薪酬。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的机制,旨在建立稳定和谐的互动关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对象、沟通内容及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平等性和透明度。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统筹管理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还对年度报告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形、网络平台建设、来访接待、媒体宣传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做好档案记录和保密工作。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具体实施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合同审计、高管离任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审计等,并要求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机构需保持独立性,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权职责、履职保障及独立性要求。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强调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公司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保障信息披露合规。制度还明确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及资料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云樵)

解读:沈云樵作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合规风险、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高管聘任等事项,对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被收购情形。履职期间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方飞)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丁方飞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履历、独立性说明、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无承诺变更或被收购情形。丁方飞对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积极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聂如琼)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聂如琼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独立性说明,全年出席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均亲自参会。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聘任等事项,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公司未发生被收购、变更承诺、股权激励等情形。独立董事对公司运作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性表示认可,建议加强研发投入与质量管理。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类型、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原则,避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对不同金额和类型的关联交易设置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并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日常关联交易需预计年度金额并定期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05-01

[南新制药|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解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需符合规定范围。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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