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23 | [皮阿诺|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对象为初芯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主体资格合法,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
| 2026-08-23 | [博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内核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服务器检测设备及散热模组零部件产能建设、先进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向深交所推荐。 |
| 2026-08-23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06万股;另有30名激励对象因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204万股。本次共作废限制性股票22.2264万股。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经营及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
| 2026-08-23 | [博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301.14万元,用于服务器检测设备及散热模组零部件产能建设、先进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为6个月。项目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 |
| 2026-08-23 | [紫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人,对紫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1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2026-08-23 | [紫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解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1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锁定期为6个月。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人,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2026-08-23 | [紫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发行主体资格,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6-08-23 | [爱施德|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8月) 解读: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8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包括注册名称、住所、注册资本123,928.1806万元,股份总数为123,928.180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决策权限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利润分配遵循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及修改程序。 |
| 2026-08-23 | [爱施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爱施德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山东新德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5%,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首笔借款发放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山东新德耀主要股东为爱施德通讯与山东德益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各持50%股权。本次资助用于支付采购预付款及日常经营开支,所有股东同比例、同条件提供借款,无担保措施。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
| 2026-08-23 | [爱施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广东粤耀股权转让至第三方,但公司高管李振先生目前仍担任广东粤耀董事,转让后广东粤耀仍为公司关联方。预计2026年新增与广东粤耀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500.00万元,用于其与控股子公司爱施德小贷之间的存续借贷业务。增加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20,940.00万元。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08-23 | [博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募集资金将用于服务器检测设备及散热模组零部件产能建设、先进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主体资格合法,业务独立,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2026-08-23 | [中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解读: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泓公司拟通过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其控股子公司新升公司49%股权。新升公司成立于2026年7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再生水、地热、空气源清洁能源利用及综合能源服务。截至2026年7月31日,新升公司资产总额200万元,所有者权益200万元,49%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98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最终交易对方和价格以挂牌结果为准。 |
| 2026-08-23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2025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80元/股调整为5.4934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43万股调整为112.602万股。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6-08-23 | [松原安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7人,归属数量为90.3756万股,授予价格为5.4934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经营单位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归属条件。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 2026-08-23 | [天海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责权限和运作规范。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时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2026-08-23 | [中捷精工|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解读: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保密、组织董事培训等工作,并需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程序、履职保障措施及考核机制,强调其在信息披露、合规运作中的关键作用。 |
| 2026-08-23 | [山东海化|公告解读]标题: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8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5,091,926元。章程规定了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信息披露等内容。特别规定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及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
| 2026-08-23 | [南华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南华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持股变动的禁止性规定、申报与披露程序、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买入、卖出、转让、质押、继承等行为。明确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禁止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行为。要求相关人员在任职、离任或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会为制度实施责任主体,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
| 2026-08-23 | [南华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南华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件,相关责任主体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内部报告程序、责任主体及保密要求,并规定未及时上报将追究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6-08-23 | [南华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南华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工作内容、机构职责、工作要求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牵头、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的管理机制,建立投资者沟通渠道和诉求处理机制,并对相关人员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