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23 | [达瑞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关于达瑞电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达瑞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0.38亿元,部分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9月30日,“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分别节余募集资金3,333.73万元和2,461.33万元,合计节余5,795.06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对该事项无异议。 |
| 2026-10-23 | [中颖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及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及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需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制度还明确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对外信息沟通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要求及信息披露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
| 2026-10-23 | [中颖电子|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2026年10月) 解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明确资金占用的定义及禁止行为,规定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或拆借资金等。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防范资金占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需确保财务独立性。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追讨并披露。关联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债须经评估和股东会批准,避免损害公司利益。 |
| 2026-10-23 | [中颖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0月) 解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等内容。各委员会均对董事会负责,按规定履行相应职能,涉及财务审计、战略规划、高管薪酬考核、董事及高管人选提名等方面。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任职条件、会议通知期限、表决方式及决议执行跟踪机制,并规定了回避制度和档案保存要求。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薪酬方案,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议事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年报审计中的工作流程及委员履职要求等内容。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和重大投资决策质量,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解读: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工作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高风险事项进行重点检查。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保持独立性,公司各机构应配合审计工作。制度还明确了审计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定义与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程序、保密管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备案工作,证券事务管理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为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情形、内部管理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且未泄露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核、登记备案程序。出现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等情况时,应及时披露。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为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流程、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要求,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制度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强调重大事件的及时披露义务,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批程序、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力度,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制度规定了责任追究范围、原则及程序,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对造成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将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调岗、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解读: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政策及监督机制。公司税后利润应先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后执行。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并说明原因。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解读: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公司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制度同时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为规范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提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
| 2026-10-23 | [捷安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要求,规定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定期开展现场检查。 |
| 2026-10-23 | [锐科激光|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解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因邓先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决定增补其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战略委员会由陈星星任召集人,委员包括闫大鹏、邓先琨、汪伟、周青锋、马泳;提名委员会由李安安任召集人,委员为陈星星、赵纯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纯祥任召集人,委员为李安安、周青锋;审计委员会由赵纯祥任召集人,委员为李安安、樊京辉。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 2026-10-23 | [中润光学|公告解读]标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解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平华、陆高飞、金凯东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向东、潘煜双、陈伟华具备独立性要求,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教育背景与工作经历符合独立董事职责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
| 2026-10-23 | [倍轻松|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解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89,874,799.93元,同比下降1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519,530.90元,出现亏损;研发投入合计为33,055,070.49元,同比下降24.34%;总资产为380,385,558.11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8.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7,723,231.36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6.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95,930.8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0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