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 [保变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0月 14日、10月 15日、10月 16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告日,除已经公告过的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兵器装备集团与中国电气装备开展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尚需履行国资监管机构的相关程序,并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本次收购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有关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截至 2024年 10月 16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市盈率(TTM)为-139.40,市净率 37.82,远高于同行业市净率。公司股票短期内涨幅较大,换手率较大,市净率较高,可能存在股价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2024-10-16 | [岩石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岩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年 10月 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已于 2024年 9月 12日披露了《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及《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函询证,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年 10月 15日、10月 16日连续 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根据警方通报,经核实因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啸先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韩啸先生暂时无法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因此暂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琪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职责。过渡期内,公司将形成经营委员会,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共同决策公司经营发展。自 2024年以来,白酒行业的整体复苏未达预期,终端动销整体放缓,消费增长动能不足,产品价格倒挂成为行业普遍现象。白酒产业仍处于去库存周期,产业向优势产区、优势企业、优势品牌集中的趋势明显,中小品牌酒企愈加受到挤压,公司亦受此行业环境的影响。此外,从 2023年年末开始,由于资金压力,公司未能及时兑付经销商返利返货、费投、市场活动费用,经销商关系受挫。截止目前,公司资金紧张情况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品牌投放和市场活动等广告宣传大幅减少,对招商引商带来较大影响。叠加上半年公司受媒体负面报道、监管问询等影响,经销商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不足,对于补货、备货持更加审慎的观望态度。虽然目前公司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核心品牌、核心品类、核心市场、核心模式”重点发力,但由于转型措施及相关政策出台到业绩显现将有一个落地实施过程,因此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16,740,245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64.80%。
3、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披露《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及《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且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
2024-10-16 | [广电计量|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解读: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转换公司计划未来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如下:
1.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 回购股份数量:5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3. 成交价:最高15元/股,最低14.84元/股;
4. 使用资金总额:8,735,57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0-16 | [全新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后,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17,322,4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
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 2024年 5月至 2024年 10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17,322,495股,占公司总股份 5%。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园区路 117号研发中心二层 05室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期限:长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DAR3TF20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变动前持股:0股,0%
- 本次变动后持股:17,322,495股,5%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权益变动后,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322,495股,成为拥有公司 5%以上股份权益的主体。
3.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16日 |
2024-10-16 | [全新好|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解读: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全新好
股票代码:000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园区路 117号研发中心二层 05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园区路 117号研发中心二层 05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持公司股份。
6.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持股,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权益变动方式:
1.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全新好 0股,占全新好当前普通股股本总额的 0.00%。
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全新好17,322,495股,占全新好当前普通股股本总额的 5.000%。
3.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 2024年 5月,集中竞价,6,999,525股,4.09~5.08元/股,2.020%
- 2024年 6月,集中竞价,3,879,508股,4.60~4.99元/股,1.120%
- 2024年 7月,大宗交易,6,390,762股,4.70元/股,1.845%
- 2024年 8月,集中竞价,42,900股,4.68元/股,0.012%
- 2024年 10月,集中竞价,9,800股,6.68元/股,0.003%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所涉增持交易初始日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情况如下:
- 2024年 5月,集中竞价,6,999,525股,4.09~5.08元/股,2.020%
- 2024年 6月,集中竞价,3,879,508股,4.60~4.99元/股,1.120%
- 2024年 7月,大宗交易,6,390,762股,4.70元/股,1.845%
- 2024年 8月,集中竞价,42,900股,4.68元/股,0.012%
- 2024年 10月,集中竞价,9,800股,6.68元/股,0.003%
其他重大事项:
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
2024-10-16 | [富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解读: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年 10月 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 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02,868,158股,占总股本比例:14.88%
2. 缪品章,持股数量:52,842,879股,占总股本比例:7.64%
3. 平潭奥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4,487,500股,占总股本比例:4.99%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13,609,326股,占总股本比例:1.97%
5. 缪知邑,持股数量:8,677,379股,占总股本比例:1.26%
6. MORGAN STANLEY& CO.INTERNATIONAL PLC.,持股数量:4,764,599股,占总股本比例:0.69%
7. 宁波信恒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609,800股,占总股本比例:0.67%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4,455,830股,占总股本比例:0.64%
9. 陈苹,持股数量:3,196,192股,占总股本比例:0.46%
10. BARCLAYS BANK PLC,持股数量:3,162,270股,占总股本比例:0.46%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1. 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02,868,158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14.91%
2. 缪品章,持股数量:52,842,879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7.66%
3. 平潭奥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4,487,500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5.00%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13,609,326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1.97%
5. 缪知邑,持股数量:8,677,379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1.26%
6. MORGAN STANLEY& CO.INTERNATIONAL PLC.,持股数量:4,764,599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0.69%
7. 宁波信恒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609,800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0.67%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4,455,830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0.65%
9. 陈苹,持股数量:3,196,192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0.46%
10. BARCLAYS BANK PLC,持股数量:3,162,270股,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0.46%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
2024-10-16 | [奕瑞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奕瑞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 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和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和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海南合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4,078,34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9.86%。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海南合毅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 2号办公楼 G1262室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曹红光
- 主要股东:曹红光、杨伟振
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名称:海南合毅
变动方式:大宗交易
变动日期:2024/10/9-2024/10/15
股份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522,400股
权益变动比例:-1.09%
股东名称:海南合毅
变动方式:被动稀释
变动日期:2023/9/19-2024/10/15
股份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比例:-1.09%
备注:
1. 被动稀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因“奕瑞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及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2.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海南合毅
- 股份性质: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 11,143,391股,持股比例 10.95%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14,078,347股,持股比例 9.86%
股东名称:海南合毅
股份性质: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 11,143,391股,持股比例 1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14,078,347股,持股比例 9.86%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和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数 101,768,143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公司目前股份总数 142,788,614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包括了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持股数量。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相关股东股份减持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和股份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和股份被动稀释,截至目前尚有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发布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宝地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7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投资”)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获悉海益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00,000股,海益投资持有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从 6.50%下降至 5.50%,变动达 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76210086R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499号龙海新和居小区 4号楼 1层 10号商铺
-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499号龙海新和居小区 4号楼 1层 10号商铺
-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2011年 6月 3日
-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本次股份减持实施前,海益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4年 3月 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海益投资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2024年 10月 16日,公司收到海益投资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海益投资在 2024年 7月 18日至 2024年 10月 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减持后海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5.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情况 | 本次减持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2,000,000 | 6.50 | 8,000,000 | 1.00 | 44,000,000 | 5.50 |
海益投资无一致行动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海益投资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美锦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美锦转债计划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3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赵嘉先生,总工程师李颜龙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美锦转债”)及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切实保护全体投资人的利益,维护可转债市场价值,计划自 2024年 10月 11日起 1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美锦转债,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近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美锦转债 32,510张,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301.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赵嘉先生;总工程师李颜龙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均未持有美锦转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美锦转债和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为切实保护全体投资人的利益,维护可转债市场价值。
2、本次增持主体及增持美锦转债的金额: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具体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增持金额下限(万元) |
| --- | --- | --- |
| 郑彩霞 | 董事、财务总监 | 100.00 |
| 赵嘉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00.00 |
| 李颜龙 | 总工程师 | 100.00 |
| 合计 | 合计 | 300.00 |
3、本次增持美锦转债的方式: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美锦转债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美锦转债的价格区间: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美锦转债价格的合理判断及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实施期间内择机实施增持美锦转债计划。
6、本次增持实施时间:自 2024年 10月 11日起 1个月内,增持主体承诺将在期间内履行完成增持计划。
7、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公司任职期间减持本次增持的美锦转债,减持价格不低于 118元/张。同时,上述计划的实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美锦转债 32,510张,合计金额 301.12万元,占美锦转债发行总量的 0.09%,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 增持主体 | 职务 | 本次增持金额 (万元) | 本次增持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增持后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
| --- | --- | --- | --- | --- |
| 郑彩霞 | 董事、财务总监 | 100.22 | 10,740 | 0.03% |
| 赵嘉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00.06 | 10,920 | 0.03% |
| 李颜龙 | 总工程师 | 100.84 | 10,850 | 0.03% |
| 合计 | 合计 | 301.12 | 32,510 | 0.09% |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
2024-10-16 | [三一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49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周福贵持有公司股份 3,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年 10月 10日至 2024年 10月 15日,周福贵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755,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周福贵 | 其他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3,020,000 | 0.0357% | 非公开发行取得:3,02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福贵 | 755,000 | 0.0089% | 2024/10/10~2024/10/15 | 集中竞价交易 | 18.17-18.90 | 13,993,500 | 已完成 | 2,265,000 | 0.0268% |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时间区间为 2024年 10月 9日至 2025年 1月 8日;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方大特钢|公告解读]标题: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10月 14日~2025年 1月 10日
- 预计回购金额:5,500万元~11,000万元
- 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242.96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05%
- 累计已回购金额:1,012.4637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06元/股~4.2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0月 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4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20元/股,最低价格为 4.06元/股,均价约为 4.17元/股,已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2.4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0-16 | [国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解读: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股票代码:600538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芳媛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朱蓉娟: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彭韬: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对工业生产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及加工项目的投资。
姚芳媛: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南宁明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二、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彭韬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52.38%、47.62%的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执行法院裁定进行的减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彭韬、国发集团、姚芳媛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安排,也没有通过二级市场增加公司权益的安排。
四、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国发集团、姚芳媛通过司法拍卖划转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了公司2,880万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4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五、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朱蓉娟:从75,400,542股(14.38%)减少到60,400,542股(11.52%)
彭韬:从17,272,700股(3.30%)减少到3,472,700股(0.66%)
国发集团:2,329,371股(0.44%),未发生变化
姚芳媛:12,323,000股(2.35%),未发生变化
合计:从107,325,613股(20.47%)减少到78,525,613股(14.98%)
六、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和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朱蓉娟:持股60,400,542股,质押37,440,000股,冻结60,400,542股
彭韬:持股3,472,700股,冻结3,472,700股
国发集团:持股2,329,371股,质押2,150,000股,冻结1,817,366股
姚芳媛:持股12,323,000股,质押12,323,000股
七、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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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 [国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成交确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成交确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3.24%下降到11.52%,持股比例下降1.7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9月11日,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站成功竞买了朱蓉娟持有公司的9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5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手续。
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朱蓉娟持有公司股份60,400,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2%,其质押的股份数为3,744万股,质押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1.9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4%。
本次权益变动系法院司法拍卖过户,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3.24%减少到11.52%,持股比例下降1.7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华安证券|公告解读]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已于 2024年 10月 15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 短期融资券名称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
| --- | --- |
| 短期融资券简称 | 24华安证券 CP004 |
| 期限 | 91天 |
| 短期融资券代码 | 072410175 |
| 发行日 | 2024年 10月 14日 |
| 起息日 | 2024年 10月 15日 |
| 兑付日 | 2025年 1月 14日 |
| 计划发行总额 | 15亿元 |
| 实际发行总额 | 15亿元 |
| 票面利率 | 2.04% |
| 发行价格 | 100元/张 |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刊登:
1. 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 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上海电力|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解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发行了2024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务融资工具简称:24沪电力SCP018
代码:012483299
债务融资工具期限:58日
计息方式:付息固定利率
发行总额:26亿元/人民币
起息日:2024年10月16日
兑付日:2024年12月13日
发行价格:100元/百元
票面利率(年化):1.95%
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公司的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最终获配金额为3.0亿元。 |
2024-10-16 | [艾迪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艾迪精密 关于“艾迪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 解读: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艾迪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期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0张
- 回售金额:2,009.60元(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10月17日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00,000万元。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附加回售条款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024年9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艾迪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并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艾迪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4-053、2024-056、2024-058)。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44”,回售价格为100.4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回售申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艾迪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回售价格为100.4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艾迪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20张,回售金额为2,009.60元(含利息)。
本次“艾迪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未回售的“艾迪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
2024-10-16 | [艾迪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艾迪精密 关于不向下修正“艾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截至 2024年 10月 16日,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艾迪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艾迪转债”转股价格,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 2024年 10月 16日至 2025年 10月 15日),如再次触发“艾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若再次触发“艾迪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艾迪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年 10月 16日重新起算。 |
2024-10-16 | [奕瑞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奕瑞科技关于“奕瑞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瑞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10月24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10月24日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24年10月24日支付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的利息。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发行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14,35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501.00万元。发行期限为六年,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
- 上市情况:公司143,50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奕瑞转债”,债券代码“118025”。
- 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8年10月23日。转股价格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162.78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 付息期限与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 本次付息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本期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0.4%(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0.4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10月24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10月24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奕瑞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 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32元(税后)。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40元(含税)。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0.40元(含税)。
七、其他机构及联系方法
- 发行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栋
-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1-50720560-8311
- 电子信箱:ir@iraygroup.com
- 联系人:陈暄琦、张晓东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联系人:冯进军、卞韧
- 可转债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
2024-10-16 | [江苏金租|公告解读]标题:江苏金租:关于实施“苏租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69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4年 10月 17日
- 赎回价格:100.56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 10月 18日
- 最后交易日:2024年 10月 14日
- 自 2024年 10月 15日起,“苏租转债”已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4年 10月 17日
- 截至 2024年 10月 16日收市后,距离 10月 17日(“苏租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 1个交易日,10月 17日为“苏租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苏租转债将自 2024年 10月 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 3.0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 100.562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股票自2024年 8月 19日至 2024年 9月 6日已满足连续 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苏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4年 9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租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即 2024年 10月17日)登记在册的“苏租转债”全部赎回。
特提醒“苏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
2024-10-16 | [大秦铁路|公告解读]标题:大秦铁路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4-051 转债代码:113044 转债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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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44 | 大秦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 | 2024/10/23 | 2024/10/24 |
调整前转股价格:5.84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71元/股
大秦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 10月 24日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公开发行了32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1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秦转债”,债券代码“113044”。
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大秦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1年 5月 25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48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7月 1日披露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转股价格由 7.66元/股调整至 7.18元/股。
公司于 2022年 5月 25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4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转股价格由 7.18元/股调整至 6.70元/股。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转股价格由6.70元/股调整至6.22元/股。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819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转股价格由6.22元/股调整至5.84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2924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本次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公式中“派发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 P0为5.84元/股。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分配,每股现金红利0.12924元(含税),因此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P1为5.71元/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4日。根据上述规定,“大秦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10月24日起由原来的5.84元/股调整为5.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4日起生效。“大秦转债”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停止转股,2024年10月24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