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以及签署相关协议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与相关方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并组织中介机构根据本次交易进度安排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停牌。本次交易停牌前,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本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不超过 20%。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就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标的资产、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了约定。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正式协议,就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定价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注册发行程序。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支付增资款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支付增资款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 1,223,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2,409,209.47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生产项目:42,318.50万元,已投入 18,269.18万元; 保健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832.67万元,已投入 134.44万元;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18,159.71万元,已投入 10,159.96万元; 新建保健品软胶囊产业化项目:16,500.04万元,未投入; 咖啡因系列产品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项目:6,430.00万元,已投入 2,056.71万元; 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493.99万元。 公司拟将“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生产项目”、“保健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包括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置换的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和结构性存款收益等合计人民币 84,889.79万元,变更用途为“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单抗大品种生产线建设项目”、“石药集团巨石生物 ADC新产品商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84,889.79万元中的 57,100.00万元以支付增资款的形式支付给巨石生物,剩余募集资金 27,789.79万元向巨石生物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5年。 待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单抗大品种生产线建设项目”、“石药集团巨石生物 ADC新产品商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也不存在因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召开多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说明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 2020 年和 2022 年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议除参会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并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在谈判、尽调过程中,与相关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说明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厚。但若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未达预期或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即期回报指标仍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为防范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制定了加快标的公司整合、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为支持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生物”)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必普药业”)拟以无息借款形式向巨石生物提供不超过 5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 5年(实际借款发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本次巨石生物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恩必普药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巨石生物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已经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7.2.17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无息借款,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和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于 2024年 10月 31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3年 9月 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增资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187,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巨石生物 51%股权,巨石生物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3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增资事项。上述增资已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巨石生物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方最终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需要纳入累积计算范围内的相关资产。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事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石药(上海)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则暂停转让本公司/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他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交易对方声明: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提供的对象、场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且经合法有效授权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或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声明,同意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备查资料: 存放公司: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张举路 62号 电话:0311-67809843 传真:0311-85409463 备查资料目录: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信永中和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国投证券、中信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君泽君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2024-10-16

[新迅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2023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024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华兴所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6、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中联于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截至2023年末,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47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立信中联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6,610.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554.40万元。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披露日,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寒锋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披露日,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024年审计费用为14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4-10-16

[海南海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4-05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涉及公司与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刘悉承、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邱晓微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为相关欠款、违约金合计511,619,942.04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 2、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涉及公司与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为2.08亿元基本价款、溢价款及违约金。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海药房地产债务抵偿合同纠纷案件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刘悉承、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邱晓微 2. 判决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22-2023年度债务转让价款 311,169,942.04元及利息、逾期利息; 二、被告刘悉承、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后有权追偿; 三、限被告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22-2023年度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 200,45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 四、被告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三项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刘悉承、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三项判项债务中的2022年度款项50,000,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和逾期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后有权追偿; 五、原告对被告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琼(2023)澄迈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17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的抵押房产在清偿完在先顺位抵押权人的债权后的剩余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判项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原告对被告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在本判决第一项判项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被告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判项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邱晓微持有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股权在《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和《解除协议》约定的 2022年应付款项 179,200,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和逾期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件受理费 3,011,085.4元,由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01,108.54元,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刘悉承、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邱晓微负担 2,709,976.86元;保全申请费 5,000元,由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刘悉承、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邱晓微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3. 本案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公司和被告如不服该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诉讼最终生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2024年度具体影响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报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兴业财富合同纠纷案件 1. 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通知书》,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沪74执1074号)、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司法股权冻结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冻结公司持有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0万股股份及公司持有的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股权56235.2031万元。公司部分非主要银行账户因本案诉讼事项被冻结,冻结金额为8,393,863.3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 2.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未受到上述冻结事项的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对方协商和解,争取尽快解决上述冻结事宜。公司与兴业财富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已计提预计负债23,891.87万元,同时如受让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6%股权可回收部分价值(具体金额以评估值为准),最终损益影响具体金额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总计8,971.43万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二)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2024-10-16

[太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年10月 31日召开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31日(星期四)下午 14:3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3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24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24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 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 1.01 选举庄占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黄国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杜艳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汪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 2.01 选举王荔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胡学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 3.01 选举唐光曦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3.02 选举陈海滨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共审议 3项议案,其中议案 2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及说明:议案 1、2、3为累积投票提案,需对每位候选人的提名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 10月 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婕婷 - 联系电话:0596-6783990 - 传真号码:0596-6783878 - 电子邮箱:ir@tecnon.net -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 注意事项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投票代码:350650 2. 投票简称:太龙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4.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5.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示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第 1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示例 2:选举独立董事(如第 2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示例 3:选举监事(如第 3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 股东可以在 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位。 6.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投票时间:2024年 10月 3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7.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 31日,9:15-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3. 《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5日

2024-10-16

[达华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31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0月 3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 3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31日上午 9:15—2024年 10月31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24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止 2024年 10月 24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 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二)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2024-10-16

[ST德豪|公告解读]标题: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7日在指定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2:30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654,496,5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4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0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22,253,28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计14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79%。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4-10-16

[ST德豪|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4—7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9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676,749,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0人,代表股份22,253,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903,2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74%。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06,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51%。吉学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张波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0,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张波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0,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王冬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0,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乔国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0,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张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关于选举葛永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0,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葛永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曹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0,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曹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85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06%。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61,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06%。王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韩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0,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韩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898,8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6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02,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53%。王信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关于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0,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8%。徐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5,095,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79%;反对10,77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5%;弃权876,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02%;反对10,77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93%;弃权876,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2024-10-16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24-091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4年 10月 31日(星期四)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31日(星期四)下午 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3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31日 9:15-15:00。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25日(星期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 896号公司会议室。 出席对象包括截至 2024年 10月 25日下午 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等。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10-16

[新迅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将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15-15:00。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25楼2501。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4日。会议将审议以下提案: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调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00-17:00,登记地点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联系人:王法彬,联系电话:0755-82731691,传真:0755-23985722,电子信箱:sxd@gamexun.com。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024-10-16

[太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汉鹏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唐光曦、陈海滨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汤启辉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1.1 提名唐光曦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提名陈海滨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2024-10-16

[ST德豪|公告解读]标题: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徐飞先生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