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 [天智航|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解读: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10-16 |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2024-10-16 | [新迅达|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公告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新迅达 公告编号:2024-057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淑山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年 10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人,出席 3人(不存在委托出席的情况)。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淑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15日 |
2024-10-16 | [太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5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名,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庄占龙、黄国荣、杜艳丽、汪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均为:全体董事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王荔红、胡学龙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均为:全体董事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拟定 2024年 10月 31日(星期四)召开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5日 |
2024-10-16 | [达华智能|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5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二)的议案》
合肥海丝卫星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对海天丝路投资人民币 1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 8,695.6522万元计入海天丝路注册资本,人民币 91,304.3478万元计入海天丝路资本公积金。增资前,公司持有海天丝路 83.50%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58.20%股权,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1.50%股权,合肥海丝合伙企业持有其 30.30%股权。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海天丝路需对其下属子公司合肥九盛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等额增资至 100,000万元。
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年 10月 31日下午 14:30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0-16 | [ST德豪|公告解读]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吉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波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 提名委员会:王刚(主任委员)、曹蕾、葛永哲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勇(主任委员)、张杰、王刚
- 审计委员会:曹蕾(主任委员)、王刚、韩勇
- 战略委员会:吉学斌(主任委员)、王冬明、王刚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意聘任吉学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冯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郝守超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志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
2024-10-16 | [天智航|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2024年10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前三个议案关联董事徐进、马敏已回避表决,且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0-16 | [新诺威|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支付增资款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10-16 | [新迅达|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解读: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应到独立董事三人,实到独立董事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
2024-10-16 | [新迅达|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0-16 | [凯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近期无影响股价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报道,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在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无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出现上市后首年亏损。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业务和产品,防范概念炒作,注意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
2024-10-16 | [高新发展|公告解读]标题: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新发展、证券代码:000628)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2024年10月14日、10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24年4月19日起24个月内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
2024-10-16 | [*ST文投|公告解读]标题: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0月 11日、10月 14日、10月 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稳定,生产活动正常,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已披露的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外,公司、文资控股及其相关方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的前置程序,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4年 5月 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公司涉及诉讼案件较多,存在因败诉而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10-16 | [*ST工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5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无锡哲方仍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94,078,3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6%,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无锡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383,9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47%。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哲方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被司法拍卖并成交的 20,000,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司法拍卖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持有的 79,239,990股公司股票于 2024年 9月 24日14时至 2024年 9月 25日 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钱林洁”竞得公司 20,000,000股股票,剩余 59,239,99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上述流拍股份将于 2024年 11月 13日 14时至 2024年 11月 14日 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第一次被拍卖并确认成交的20,000,000股股份已于 2024年 10月 1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后,钱林洁持有公司 20,0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63%,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三、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
| --- | --- | --- | --- | --- | --- |
| 无锡哲方 | 无限售流通股 | 114,078,327 | 14.99% | 94,078,327 | 12.36%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383,97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383,9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47%。无锡哲方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艾迪女士、乔徽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无锡哲方,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艾迪女士、乔徽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受让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减持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持有公司股份 94,078,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59,23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2.9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 59,23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2.96%。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股份将于 2024年 11月13日 14时至 2024年 11月 14日 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
5、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后续被司法拍卖结果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最终影响程度有待评估,对公司现有的日常运营暂无较大影响。公司经营层将密切关注该等司法拍卖事项的演变过程,积极与控股股东及时一致行动人联系,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备查文件
中登结算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
2024-10-16 | [大唐电信|公告解读]标题: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4-07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唐电信”)向关联方大唐发展出售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 6家非主业、低效控参股企业,同时向控股子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购买其持有的大唐微电子 71.79%股权。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剥离了部分非主业、低效控参股企业,提升了主营业务为安全芯片(上市公司两大主业之一)的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的持股比例,进一步聚焦主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一、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
1、关于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
(1)关于置入资产的交割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置入资产交割日”为大唐电信、大唐半导体设计协商一致确认的对置入资产进行交割之日。自置入资产交割日起,置入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及风险自大唐半导体设计转移至大唐电信(无论是否已实际办理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
基于本次交易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大唐电信与大唐半导体设计签署的《置入资产交割过户确认书》,大唐电信及大唐半导体设计共同确认 2023年 11月 20日为大唐微电子 71.7862%股权的“置入资产交割日”;自置入资产交割日起,大唐微电子 71.7862%股权的所有权利、义务及风险由大唐半导体设计转移至大唐电信。
(2)关于置出资产的交割
根据《出售资产协议一》《出售资产协议二》《出售资产协议三》等协议的约定,“置出资产交割日”为大唐电信/大唐半导体设计与大唐发展协商一致确认的对相关置出资产进行交割之日。自置出资产交割日起,相关置出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及风险由大唐半导体设计/大唐电信转移至大唐发展(无论是否已实际办理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
基于本次交易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大唐电信、大唐半导体设计分别与大唐发展签署的《置出资产交割过户确认书》,大唐半导体设计与大唐发展共同确认 2023年 11月 28日为联芯科技 100%股权的置出资产交割日;大唐电信与大唐发展共同确认 2023年 11月 28日为大唐半导体设计 56.3752%股权的置出资产交割日,确认 2023年 12月 26日为成都信息 80%股权、江苏安防 30.8201%股权、大唐电信节能 20%股权、大唐智能卡 14.3727%股权等的置出资产交割日。自上述置出资产交割日起,相关置出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及风险由大唐半导体设计/大唐电信转移至大唐发展。
2、关于标的资产的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大唐微电子、联芯科技、大唐半导体设计、成都信息、江苏安防、大唐电信节能、大唐智能卡等提供的变更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等资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唐微电子、联芯科技、大唐半导体设计、成都信息、江苏安防、大唐电信节能、大唐智能卡均已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二)交易价款的支付情况
1、关于本次购买资产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就大唐微电子 71.7862%股权价款,大唐电信将在《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生效后 36个月内向大唐半导体设计予以支付。根据业务回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唐电信已向大唐半导体设计支付了 810,033,727.61元价款,剩余价款后续将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继续予以支付。
2、关于本次出售资产一
根据《出售资产协议一》约定,就联芯科技 100%股权价款,大唐发展应自《出售资产协议一》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向大唐半导体设计支付置出资产交易对价第一笔 51%价款(即 222,680,280.00元);根据大唐发展出具的《关于交易价款支付安排的承诺函》,本次出售资产一置出资产交易对价剩余 49%价款(即 213,947,720.00元)大唐发展同意自《出售资产协议一》约定的交割日起 3个月内通过合法方式向大唐半导体设计予以支付。根据业务回单,大唐发展已于 2023年 11月 14日、2023年 12月 21日分别向大唐半导体设计支付了第一笔及第二笔交易价款 222,680,280.00元、213,947,720.00元。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出售资产一的全部交易价款均已支付完成。
3、关于本次出售资产二
根据《出售资产协议二》约定,就大唐半导体设计 56.3752%股权价款,于《出售资产协议二》生效后且置出资产完成交割前,大唐电信以其对大唐发展的 1,562,976,299.25元股权转让款债权转让给大唐半导体设计,用以冲抵大唐电信对大唐半导体设计的历史往来债权债务 1,562,976,299.25元债务(以下简称“本次冲抵”),本次冲抵完成后,大唐电信对大唐半导体设计不再负有 1,562,976,299.25元的历史债务,而大唐发展视为向大唐电信支付了 1,562,976,299.25元的置出资产交易对价,并且形成大唐发展对大唐半导体设计 1,562,976,299.25元的债务。对于本次冲抵完成后,就剩余尚未支付的 28,609,555.10元置出资产交易对价,大唐发展应当于《出售资产协议二》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大唐电信支付。
根据相关记账凭证及确认文件,大唐电信、大唐半导体设计、大唐发展均已对上述涉及的债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冲抵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冲抵已合法生效。此外,根据业务回单,大唐发展已于 2023年 12月 19日向大唐电信支付本次冲抵完成后剩余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28,609,555.10元。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出售资产二的全部交易对价均已支付完成。
4、关于本次出售资产三
根据《出售资产协议三》,就成都信息 80%股权、江苏安防 30.8201%股权、大唐电信节能 20%股权、大唐智能卡 14.3727%股权等的交易价款,大唐发展应自《出售资产协议三》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向大唐电信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即 184,786,491.15元。根据业务回单,大唐发展已于 2023年 12月 19日向大唐电信支付了本次出售资产三的全部交易对价 184,786,491.15元。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出售资产三的全部交易对价均已支付完成。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根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自《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生效之日,大唐微电子将其对大唐半导体设计的 87,014,150.94元历史债务转让给大唐电信,形成大唐微电子对大唐电信的 87,014,150.94元债务,并在本次购买资产应付股权转让款的基础上,新增 87,014,150.94元大唐电信对大唐半导体设计的债务。基于前述安排,最终形成的大唐电信对大唐半导体设计的合计债务金额为 1,055,708,743.72元,由大唐电信于《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生效后 36个月内向大唐半导体设计予以支付。大唐微电子对大唐电信存在 87,014,150.94元的债务,大唐微电子已书面承诺于 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3月 31日前分别偿还 37,014,150.94元、50,000,000.00元。
根据相关记账凭证及确认文件,大唐电信、大唐半导体设计及大唐微电子均已对上述债权债务冲抵进行了相应的财务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冲抵合法有效。就上述冲抵完成后的大唐电信对大唐半导体设计的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唐电信已向大唐半导体设计支付了 897,047,878.55元价款,剩余价款后续将根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约定继续予以支付;就上述冲抵完成后大唐微电子对大唐电信的债务,根据债权债务冲抵协议、记账凭证等资料,大唐微电子已于 2023年 12月 25日、2024年 1月 25日分别向大唐电信偿还了上述第一笔及第二笔债务 37,014,150.94元、50,000,000.00元。
除上述《出售资产二》《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涉及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外,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其他债权债务处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唐微电子成为大唐电信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大唐电信不再持有置出资产;大唐微电子及置出标的公司仍为独立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独立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的转移。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割及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款相关方已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了全部或部分价款,剩余款项仍需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继续予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实施过程及结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上市公司尚需按照《购买资产协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约定,向大唐半导体设计支付剩余价款;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其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割及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款相关方已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了全部或部分价款,剩余款项仍需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继续予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实施过程及结果合法有效;
(三)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自上市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已披露的情况外,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
(五)自上市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本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各方在相关协议及作出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实质性违反承诺内容的情形,继续履行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七)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二)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割及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款相关方已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了全部或部分价款,剩余款项仍需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继续予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实施过程及结果合法有效。
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自上市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除已披露的情况外,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
自上市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在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
2024-10-16 | [九号公司|公告解读]标题: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结果公告 解读:存托凭证持有人 Hctech I L.P. 持有公司存托凭证 22,850,010 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 3.19%。上述存托凭证均来源于公司公开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化的存托凭证,其中所持 12,849,296 份存托凭证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剩余限售存托凭证数量为 10,000,714 份。
存托凭证持有人 Hctech I L.P. 计划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0,200,000 份存托凭证,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 1.42%。截止 2024 年 10 月 14 日,Hctech I L.P. 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存托凭证 10,192,380 份,Hctech I L.P.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Hctech I L.P.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存托凭证 7,153,863 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存托凭证 3,038,517 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 0.42%。本次减持存托凭证 10,190,880 份主要用于处理仲裁事项,减持存托凭证 1,500 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发生的交易尾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笔减持款未向其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合计减持存托凭证 10,192,380 份。本次减持结果符合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0,200,000 份存托凭证的减持计划。 |
2024-10-16 | [罗莱生活|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4-051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CA Fabric Investments(以下简称“CA Fabric”)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年 9月 16日-2024年 12月 15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309,8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近日收到 CA Fabric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以及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CA Fabric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 | --- | --- | --- | --- | --- |
| CA Fabric Investments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 9月 16日-本公告披露日 | 6.83 | 8,309,810 | 1% |
2、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CA Fabric Investments | 合计持有股份 | 49,774,029 | 5.99 | 41,464,219 | 4.99 |
| CA Fabric Investments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774,029 | 5.99 | 41,464,219 | 4.99 |
| CA Fabric Investments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减持比例与占总股本比例:按当前公司总股本830,982,481股计算得出。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CA Fabric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以及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
2024-10-16 | [亚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解读: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010万股,持股比例增加至8.79%。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0日至11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亚邦集团及相关方持有的亚邦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194,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竞得其中50,100,000股。法院于2024年10月12日裁定该部分股票所有权归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亚邦股份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竞买成交股份及流拍股份继续司法处置并最终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2024-10-16 | [亚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解读: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7,510万股,持股比例减少13.17%。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拍卖,竞买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竞得50,100,000股,钱林洁竞得25,000,000股。权益变动后,亚邦集团持股数量由166,112,000股减少至100,002,000股,持股比例由29.13%降至17.5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竞买成交股份及流拍股份继续司法处置并最终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2024-10-16 | [帝奥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74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7,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3月 13日~2025年 3月 12日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41.68元/股
-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469.91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86%
- 实际回购金额:8,535.4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78元/股~21.28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6日和 2024年 3月 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万元至 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41.68元/股(含),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 3月 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236,946股,占公司总股本 252,200,000股的比例为 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1.28元/股,最低价为 20.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725.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4月 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561,8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2,200,000股的比例为 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1.28元/股,最低价为 16.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873,703.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699,148股,占公司总股本 252,200,000股的比例为 1.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1.28元/股,最低价为 14.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353,961.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7日首次披露回购注销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注销股份事项以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4年 10月 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4,699,148股,并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3,953,600股(25.36%) -> 63,953,600股(25.8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8,246,400股(74.64%) -> 183,547,252股(74.16%)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965,000股(4.74%) -> 7,265,852股(2.94%)
- 股份总数:252,200,000股(100.00%) -> 247,500,852股(100.00%)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 4,699,148股,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前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未进行质押和出借,亦未享受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相关权利。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