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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4-10-16

[东方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东方证券:H股公告(海外监管公告)

解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不構成在美國境內購買或認購證券的任何要約或邀請或其中一部分。證 券並無亦不會根據經修訂的 1933年美國證券法(「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 法權區的證券法例登記。證券依據證券法項下 S規例(「S規例」)於美國境外對非美 國人士提呈發售及出售,如未登記或獲豁免遵守證券法的登記規定,不得在美國 境內或針對美國人士(或以其名義或為其利益,定義見 S規例)出售。證券將不會於 美國或提呈發售受限制或被禁止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公開發售。(股份代號:03958)(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公司名稱為 「東方証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東方證券」(中文)及「DFZQ」(英文)開展業務)(「發行人」) (股份代號:03958)海外監管公告2,5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下 於 2025年到期的 100,000,000歐元 1.75%票據 (證券代號:5224)(「本票據」)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與 37.48(b)條規則 作出。發行人根據其 25億美元中期票據計劃發行的本票據已於 2024年 10月 16日在盧森堡 證券交易所運營的歐元 MTF市場的專業板塊獲准上市交易,並列入盧森堡證券交 易所官方名單。呈交給盧森堡證券交易所並在其網站上刊登的相關文件,請參考 www.luxse.com。為免疑義,網站內容僅供參考。中國 ?上海 2024年 10月 16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金文忠先生、龔德雄先生及魯偉銘先生; 非執行董事俞雪純先生、周東輝先生、李芸女士、任志祥先生及朱靜女士;以及獨 立非執行董事吳弘先生、馮興東先生、羅新宇先生、陳漢先生及朱凱先生。

2024-10-16

[九州通|公告解读]标题:九州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83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 - 截至 2024年第三季度末委托理财余额:60,0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9日和 2024年 1月 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预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发生额)为510,002.40万元。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为60,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2024年第三季度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基本情况 本季度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如下: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天) | 截止 2024年 9月 30 日是否到期 | 收益类型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0 | 2.50% | 54.79 | 16 | 是 | 保本浮动收益 | 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0.00 | 2.45% | 21.48 | 16 | 是 | 保本浮动收益 | 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0.00 | 2.25% | 106.03 | 86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7 | 19,990.00 | 1.895% | 7.26 | 7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14 | 34,796.40 | 1.855% | 28.29 | 16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14 | 25,209.00 | 1.84% | 20.33 | 16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28 | 40,000.00 | 1.955% | 74.99 | 35 | 否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7 | 40,000.00 | 1.89% | 14.50 | 7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1 | 40,000.00 | 1.87% | 2.05 | 1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3 | 30,000.00 | 1.86% | 6.12 | 4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7 | 19,998.00 | 1.875% | 7.19 | 7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7 | 20,000.00 | 1.94% | 9.57 | 9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1 | 10,000.00 | 1.94% | 0.53 | 1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1 | 20,000.00 | 1.925% | 1.05 | 1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1 | 9.00 | 1.95% | 0.01 | 3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1 | 10,000.00 | 1.885% | 2.58 | 5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1 | 30,000.00 | 1.97% | 1.62 | 1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4 | 50,000.00 | 1.975% | 13.53 | 5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GC002 | 30,000.00 | 2.055% | 6.76 | 4 | 是 | 保本固定收益 | 否 | | 合计 | — | — | 510,002.40 | — | 378.68 | — | — | — | — | 注:上述委托理财产品期限以实际计息时间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和2024年1月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余额)的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委托理财的风控措施 1. 公司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州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2. 根据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 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指定专人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第一,建立健全台账和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第二,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4. 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2024-10-16

[中国太保|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太保H股公告

解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 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PACIFIC INSURANCE(GROUP) CO., LTD.(股份代號:02601)董事會會議通知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茲通 告謹定於 2024年 10月 30日(星期三)舉行董事會會議,以審議及批准本公 司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止九個月之第三季度業績及其發佈,並處理其他 有關事項。承董事會命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傅帆董事長香港,2024年 10月 16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傅帆先生和趙永剛先生;非執行董事 為黃迪南先生、王他竽先生、陳然先生、周東輝先生、謝維青先生、路巧 玲女士、蔡強先生和 John Robert DACEY先生;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曉 丹女士、林婷懿女士、羅婉文女士、金弘毅先生和姜旭平先生。

2024-10-16

[尚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解读: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次股份被冻结/标记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李广胜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36,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9%) 冻结/标记起始日:2024/10/15 冻结/标记到期日:2027/10/14 冻结/标记申请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冻结/标记原因: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李广胜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26,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8%) 冻结/标记起始日:2024/10/15 冻结/标记到期日:2027/10/14 冻结/标记申请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冻结/标记原因:司法标记 合计:6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0.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98%)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股东名称:李广胜 持股数量:87,721,594股 持股比例:14.11% 累计被冻结数量:10,721,344股 累计被标记数量:77,000,000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1% 股东名称:李广元 持股数量:133,250,500股 持股比例:21.44% 累计被冻结数量:128,200,000股 累计被标记数量:0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6.21%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63% 合计:220,972,0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55%) 累计被冻结数量:138,921,344股 累计被标记数量:77,000,000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7.71%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74% 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若后续出现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情形,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10-16

[皖天然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9,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C49241011006】 - 委托理财期限:16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受托方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C49241011006】 - 金额:9,000.00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1.50/2.30% - 产品期限:16天 -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计划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 存款币种:人民币 - 存款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 存款规模:9,000万元 - 存款期限:16天(自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 起息日(成立日):2024年10月15日 - 到期日:2024年10月31日 - 兑付日: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原则上为提前终止日当日,具体以兴业银行公告为准 - 产品收益: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 固定收益:固定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其中固定收益率=1.5%/年 - 浮动收益: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96.00%),则浮动收益率=0.80%/年 -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 96.00%),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 9,000.00万元,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 总资产: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700,129.28万元,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714,074.24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304,084.44万元,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308,008.09万元 - 总负债: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344,972.34万元,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354,837.26万元 - 营业收入:2023年1-12月(经审计)610,387.71万元,2024年1-6月(未经审计)292,267.05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12月(经审计)34,396.91万元,2024年1-6月(未经审计)18,988.05万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1-12月(经审计)49,487.62万元,2024年1-6月(未经审计)41,329.77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实际投入金额:146,000.00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115,000.00万元 - 实际收益:736.14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31,000.00万元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40,000.00万元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1.26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2.17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31,000.00万元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9,000.00万元 - 总理财额度:40,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2024-10-16

[深圳新星|公告解读]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星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解读: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债券代码:1136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星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新星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0年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600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59,500万元 (六)发行数量:595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元/张 (八)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6年,即 2020年8月 13日至 2026年 8月 12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十一)转股期限:2021年 2月 19日至 2026年 8月 12日 (十二)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23.85元/股,最近一次转股价格调整为 10.00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2024年 6月 27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 (十四)担保事项:采用股份质押担保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以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 (十五)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关于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4日起,转股价格由 23.85元/股向下修正为 17.45元/股 2. 2024年 8月 2日,公司再次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 6日起,转股价格由 17.45元/股向下修正为 10.00元/股 (二)关于可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9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285,725,000元“新星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 20,322,27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2.7014%。尚未转股的“新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309,27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51.9790% (三)关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9日,公司总股本由 160,000,000股增加至 180,321,299股,其中 20,322,273股来源于“新星转债”转股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相关事项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海通证券作为“新星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024-10-16

[申通快递|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解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4日、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境外子公司 STO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申通”)将其持有的 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以下简称“菜鸟”)114,094,165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 0.74%)以每股 0.62美元的价格转让给 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Ali CN”),转让价格为70,738,382.30美元,并与 Ali CN签署 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购买协议》”)和 Election Form(选择表格),同时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加坡申通不再持有菜鸟的股权。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Ali CN已在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以电汇方式向新加坡申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 90%,即 6,366.45万美元(以下简称“交割付款金额”),新加坡申通已于 2024年 6月 27日收到 Ali CN支付的上述交割付款金额 6,366.45万美元。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菜鸟的通知,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名册变更已完成,新加坡申通不再持有菜鸟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剩余 10%的转让对价款作为代扣代缴税款,按照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金额代缴税款后,剩余部分(如有)退还给新加坡申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10-16

[惠天热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6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对投资者联系电话和传真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投资者联系电话 | 024-22928087 | 024-22905512 | | 传真号码 | 024-22958999 | 024-22905512 | 以上联系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生效。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小熊电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4-086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兆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峰投资”)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的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兆峰投资 | 是 | 3,000,000 | 4.33% | 1.91% | 否 | 否 | 2024-10-15 | 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止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兆峰投资 | 69,287,400 | 44.17% | 10,000,000 | 13,000,000 | 18.76% | 8.29% | 0 | 0.00% | 0 | 0.00% | | 李一峰 | 3,100,000 | 1.98%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2,325,000 | 75.00% | | 龙少宏 | 2,963,204 | 1.89%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75,350,604 | 48.04% | 10,000,000 | 13,000,000 | 17.25% | 8.29% | 0 | 0.00% | 2,325,000 | 3.73% | 注:李一峰先生持有 3,100,000股公司股份,其中 2,325,000股为高管限售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兆峰投资之《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ST富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2024年年报被出具非无保留审计意见,或者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风险提示: 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目前,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共计4件,涉及4名投资者,诉讼金额20.07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43%,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2021年8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鉴于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比例为74.55%,且其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导致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近期,公司与关联企业江苏新瑞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鑫西达(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注册设立浙江新瑞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出资,公司持股40%,不控股也不并表。截至目前,浙江新瑞贝仅完成工商登记,暂未招募员工,没有实际开展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后续经营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江苏新瑞贝、鑫西达与公司之间亦不存在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等形式收购浙江新瑞贝、江苏新瑞贝等标的或被其收购的计划,江苏新瑞贝、鑫西达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进行重组上市等计划。 关于公司新任董事的情况说明: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本次选举寿伟信先生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旨在完善董事会职能,加强公司治理,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寿伟信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其本人与其任职及控制的附属企业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2024-10-16

[方大特钢|公告解读]标题:方大特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解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6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年 10月 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 --- | --- | --- | --- | | 1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26,853,252 | 31.42 | | 2 |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 175,820,000 | 7.60 | | 3 | 徐惠工 | 116,824,114 | 5.05 | | 4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4,344,257 | 1.05 |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2,585,979 | 0.98 |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0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344,100 | 0.66 | | 7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10,537,739 | 0.46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8,605,683 | 0.37 |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10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239,500 | 0.36 |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10,306 | 0.28 | 注:截至 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2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国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24年 3月 2日至 2024年 10月 15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姚芳媛通过司法拍卖划转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 2,880万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达到 5.49%。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 彭韬、朱蓉娟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52.38%、47.62%的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16%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与姚芳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24年 3月 2日至 2024年 10月 15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国发集团、姚芳媛通过司法拍卖划转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 2,880万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达到 5.49%。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 | 朱蓉娟 | 司法拍卖成交过户 | 2024/4/29 | -6,000,000 | -1.14% | | 朱蓉娟 | 司法拍卖成交过户 | 2024/10/15 | -9,000,000 | -1.72% | | 彭韬 | 司法拍卖成交过户 | 2024/8/23 | -13,800,000 | -2.63% | | 合计 | | | -28,800,000 | -5.49% |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 2024年 5月 6日、2024年 8月 27日、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朱蓉娟 | 75,400,542 | 14.38% | 60,400,542 | 11.52% | | 彭韬 | 17,272,700 | 3.30% | 3,472,700 | 0.66% | | 国发集团 | 2,329,371 | 0.44% | 2,329,371 | 0.44% | | 姚芳媛 | 12,323,000 | 2.35% | 12,323,000 | 2.35% | | 合 计 | 107,325,613 | 20.47% | 78,525,613 | 14.9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即朱蓉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彭韬、朱蓉娟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24年 10月 1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国发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

解读: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0月 1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潘利斌先生的辞职报告。潘利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潘利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 2024年 10月 15日,潘利斌先生持有公司 1.64%的股份,潘利斌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对潘利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10-16

[招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

解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6099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會會議將於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舉行,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計第三季度業績及其發佈。承董事會命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霍達董事長中國深圳2024年10月16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霍達先生及吳宗敏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張健先生、鄧偉棟先生、劉威武先生、李曉霏先生、馬伯寅先生、黃堅先生、張銘文先生及丁璐莎女士;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熒志先生、張瑞君女士、陳欣女士、曹嘯先生及豐金華先生。

2024-10-16

[川仪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川仪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因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公司注册资本由39,499.50万元变更为51,341.175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39,499.50万股变更为51,341.175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7月9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前述证券变更登记。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要求,拟调整经营范围,具体修订情况见本次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499.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1,341.1750万元。 - 第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第十七条:经营范围进行了详细调整,增加了多个业务领域。 -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由39,499.50万股变更为51,341.1750万股。 - 第二十四条:增加了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例外情况。 - 第三十二条:增加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六条:增加了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 第四十四条:增加了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内容。 - 第五十七条:降低了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持股比例要求,由3%降为1%。 - 第七十一条:修改了股东大会主持人推举的条件。 - 第八十条:删除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普通决议通过事项。 - 第八十一条:增加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条款。 - 第八十五条:降低了非独立董事、监事提名的持股比例要求,由3%降为1%。 - 第一百〇六条:增加了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的限制。 - 第一百〇八条:增加了董事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的例外情况。 - 第一百一十八条:增加了董事会决定公司支付对价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公司合并的职权。 - 第一百二十四条:修改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的推举条件。 - 第一百五十六条:修改了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时的推举条件。 - 第一百五十七条:将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罢免建议改为解任建议。 - 第一百五十八条:明确了监事会决议的通过条件。 - 第一百五十九条:明确了监事会决议的通过条件。 - 第一百六十六条:增加了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的顺序。 - 第一百八十六条:增加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告渠道。 - 第一百九十四条:修改了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的组成和职责。 - 第一百九十五条:将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改为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 第一百九十六条:增加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告渠道。 - 第一百九十八条:将申请宣告破产改为申请破产清算。 - 第二百条:增加了清算组成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 第二百〇六条:修改了控股股东的定义。 - 第二百一十一条:增加了本章程中的各项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现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0月草案)。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2024-10-16

[泰禾智能|公告解读]标题: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委托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本次现金管理的金额:3,000.00万元 -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2024年 10月 16日至 2025年 4月 14日(存在发生敲出事件而提前终止的可能性) 履行的审议程序: -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 公司于 2024年 7月 3日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国元证券元鼎尊享 132、133号浮动收益凭证合计 3,000.00万元,公司已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共计获得理财收益 25.78万元。 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 现金管理目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资金来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委托方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方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产品类型:券商理财产品 - 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二值定制 424期(181天)收益凭证产品 - 金额:3,000.00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固定收益+浮动收益(0.10%+3.93%) - 预计收益金额:59.95万元 - 产品期限:2024年 10月 16日 - 2025年 4月 14日 - 收益类型: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 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二值定制 424期(181天)收益凭证产品 - 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固定收益+浮动收益(0.10%+3.93%) - 现金管理金额:3,000.00万元 - 收益起算日:2024年10月16日 - 到期日:2025年4月14日 - 理财期限:181天 - 收益计算:收益构成: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 固定收益率:年化【0.1%】 - 浮动收益率: - 若在观察日i(i=1,2…4)发生敲出事件,即挂钩标的的观察价大于等于障碍价,则:浮动收益率(年化)=【3.93%】,且本次收益凭证自动提前到期。 - 若该收益凭证产品未在任一观察日发生敲出事件,并未提前到期,且挂钩标的在到期日的期末价格大于等于障碍价,则:浮动收益率(年化)=【3.93%】。 - 若该收益凭证产品未在任一观察日发生敲出事件,并未提前到期,且挂钩标的在到期日的期末价格小于障碍价,则:浮动收益率(年化)=【0%】 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000.00万元,占 2023年 12月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比例为 5.19%。 - 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且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风险提示: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39,779.00万元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30.33%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77.99%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32,350.00万元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2,650.00万元 - 总理财额度:35,000.00万元 备查文件: 1、理财赎回回单;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及理财购买回单。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松炀资源|公告解读]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全资孙公司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00万元人民币对金陵乐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乐彩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0万元,乐动科技持有海南乐彩 80%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颜廷举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松炀乐彩(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缴金额 1,020.00万,除此之外,公司在过去 12个月内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海南乐彩未来发展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门店铺设进度不如预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战略目标及多元化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公司彩票业务的发展,全资孙公司乐动科技拟与海南乐彩及其原股东金陵乐彩签订《投资协议》,乐动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00万元人民币对海南乐彩进行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乐彩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0万元,乐动科技持有海南乐彩 80%股权。 二、关联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ER5N8E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信斌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 9月 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 12层 12办公 1T01内 07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产品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金陵乐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D1RENJ9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振波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 10月 19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美祥路 11号海口雅居乐中心 B座6层 60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经乐动科技与海南乐彩原股东金陵乐彩协商一致后,乐动科技以自有资金 2,000.00万元人民币对海南乐彩进行增资,乐动科技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0.00万元认缴海南乐彩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基于对目标公司经营情况、目标公司的业务与未来发展等多方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后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方: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金陵乐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原股东: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方式:投资方通过认缴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投资方出资 20,000,000.00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0,000,000.00元增至 25,000,000.00元,目标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1 | 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80.00 | | 2 | 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00 | | 合计 | 合计 | 25,000,000.00 | 100.00 |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全资孙公司乐动科技本次对海南乐彩进行增资,是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战略目标及多元化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公司彩票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的资金用途主要为海南省视频电子即开型彩票的门店铺设。预计前期需要一次性投入资金约 1,100万元,加上门店日常营运资金投入,合计需要投入总资金约为 2,200万元。本次增资可满足海南乐彩在海南省约 50家门店的铺设和推广,大力促进海南省视频电子即开型彩票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增加公司彩票业务的相关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颜廷举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松炀乐彩(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缴金额 1,020.00万,除此之外,公司在过去 12个月内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八、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壮加先生、林振波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风险提示 海南乐彩未来发展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门店铺设进度不如预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未来经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对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4-10-16

[正和生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71.11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13元。截至 2021年 8月 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5,959,109.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8,813,017.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月 11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次账户销户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 --- | --- | ---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529 | 本次注销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271458 | 已注销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37314 | 正常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0256898 | 正常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8025***7641 | 正常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18301500049720529)余额为 38.74元,且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项目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以上专户注销后,上述余额已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尾号 6898)之中。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福莱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福莱新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124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富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扬贸易”) - 本次担保余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富扬贸易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已实际为富扬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 - 截至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9,500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6.80%,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 - 截至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3,173.77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473.77万元,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7.56%,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50%。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富扬贸易向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申请了人民币 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额度的履行,公司与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富扬贸易向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持有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8.30%股份的股东迟富轶先生与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合同》,按照其在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月 10日、2024年 1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公司于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在原批准的 2024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嘉兴市福莱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福莱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未发生变化。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在原批准的 2024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富扬贸易,2024年度公司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未发生变化。综上,公司为富扬贸易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同时,在审批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本次为富扬贸易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5,000万元,截至 2024年 10月15日,公司已实际为富扬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富扬贸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DKJXM100 - 成立时间:2024年 5月 27日 -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锦绣大道 1号 203室-247 - 法定代表人:刘姣 -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及持股比例: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富扬贸易 100%股权,公司持有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6.04%股权,因此,富扬贸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总资产:559,750.00 - 总负债:7,609.74 - 净资产:552,140.26 - 营业收入:456,150.44 - 净利润:2,140.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 3、被担保的主债权: -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本金(币种)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及依据主合同应承担的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 -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 2024年 10月 15日至 2027年 10月 15日。 - 甲方知晓并同意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用途包括借新还旧。 4、保证范围: -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 反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在担保范围内代主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前述款项之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以及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责任期间: - 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 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迟富轶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嘉兴富扬贸易有限公司 1、反担保范围: - 嘉兴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授信额度内向丙方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反担保保证责任期间: - 反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到期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 - 反担保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富扬贸易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对富扬贸易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富扬贸易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原批准的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在预计额度批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3,173.77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12%;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473.7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5.44%;累计提供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7.56%,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5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当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9,500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6.80%,且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2024-10-16

[阿拉丁|公告解读]标题:阿拉丁关于自愿披露孙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4-059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孙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Aladdin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阿拉丁爱尔兰”)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28,500欧元收购股东 UNA Management GmbH持有的 UNA 589.Equity Management GmbH(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25,000欧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未来可能面临业务开展不符合预期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开展德国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公司与标的公司协商一致,就阿拉丁爱尔兰购买标的公司 100.00%股权事宜于德国时间 2024年 10月 1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阿拉丁爱尔兰拟以 28,500欧元收购股东 UNA Management GmbH持有的UNA 589. Equity Management GmbH10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Aladdin Technology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亦无需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介绍 1、UNA Management GmbH - 商业登记证号码:HRB 49979 - 注册地址:德国法兰克福 - 注册资本:25,000欧元 - 成立日期:2024年 4月 9日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经营范围:管理公司自有资产 (二)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类型。 (二)交易标的简介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UNA 589. Equity Management GmbH - 商业登记证号码:HRB 49979 - 注册地址:德国法兰克福 - 注册资本:25,000欧元 - 成立日期:2024年 4月 9日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经营范围:管理公司自有资产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认缴比例 | 实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比例 | | --- | --- | --- | --- | --- | | UNA Management GmbH | 25,000.00 | 100.00% | 12,500.00 | 50.00%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 | --- | --- | | Aladdin Technology Limited | 25,000.00 | 100.00% |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总资产 12,500欧元,无负债。 4、标的公司业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阿拉丁爱尔兰拟以 28,500欧元收购股东 UNA Management GmbH持有的 UNA 589. Equity Management GmbH100.00%股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 卖方:UNA Management GmbH - 买方:Aladdin Technology Limited 合同目的 a) 卖方是 UNA 589 Equity Management GmbH的唯一股东(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HRB 134452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地方法院的商业登记处注册,股本面值为 25,000.00欧元。卖方持有 25000股,每股面值 1.00欧元,已全额现金发行。 b) 公司已于 2024年 2月 20日根据公司章程成立。已于 2024年 4月 9日在法兰克福市初级法院商业登记处登记。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尚未从事商业交易。 出售和转让 a)卖方特此向买方出售其股份。卖方将其股份转让给买方,条件是支付购买价格。买方同意本次出售和转让。卖方应向代理公证人书面确认收到购买价款。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即可。 b) 卖方还出售和转让参与尚未分配的利润的权利。 购买价格、付款到期日 股份的总购买价格为 28,500.00欧元(大写:贰万捌仟伍佰欧元),应立即支付给卖方。购买价格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后支付到卖方在法兰克福储蓄银行的银行账户。如果在本合同签署后四周内未支付购买价格,卖方有权退出本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金额为 28,500欧元,本次交易的资金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公司增加对外担保责任等情况。 八、收购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公司拟拓展德国市场,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在德国市场开展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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