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 [振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振江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江阴市镇澄路 2608号振江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6,347,3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6.22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袁建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同意 66,268,592 票,比例 99.8812%;反对 18,790 票,比例 0.0283%;弃权 60,000 票,比例 0.0905%
2、议案名称:《关于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有关业绩补偿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同意 66,269,482 票,比例 99.8825%;反对 18,650 票,比例 0.0281%;弃权 59,250 票,比例 0.089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同意 14,708,330 票,比例 99.4671%;反对 18,790 票,比例 0.1270%;弃权 60,000 票,比例 0.4059%
2、议案名称:《关于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有关业绩补偿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 14,709,220 票,比例 99.4731%;反对 18,650 票,比例 0.1261%;弃权 59,250 票,比例 0.400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管磊 季彦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报备文件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10-16 | [新华文轩|公告解读]标题: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6日在成都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拟由实施主体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拟由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2024-10-16 | [松炀资源|公告解读]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3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战略目标及多元化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公司彩票业务的发展,全资孙公司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动科技”)拟与金陵乐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乐彩”)及其原股东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乐彩”)签订《投资协议》,乐动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00万元人民币对海南乐彩进行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乐彩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0万元,乐动科技持有海南乐彩 80%股权。本次交易是为更好的推进视频电子即开型彩票的门店铺设和推广,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及多元化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海南乐彩为金陵乐彩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富荣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荣高科”)系金陵乐彩的股东之一,持有金陵乐彩 65%股权,为金陵乐彩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全资持股的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投资”)持有金陵乐彩控股股东富荣高科 62%的股权,为富荣高科的控股股东,此外海南乐彩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林振波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本次全资孙公司海口乐动对海南乐彩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满足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公允性条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
2024-10-16 | [三未信安|公告解读]标题: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解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2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44.1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未信安科技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三未信安|公告解读]标题: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5.61元/股调整为15.41元/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34.10元/股调整为33.90元/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以2024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以15.4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8.80万股。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4.1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4.12万股。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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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 [ST中嘉|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4—53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1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 10月 16日上午,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鹰主持,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 6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董事鞠向东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百利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4-031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16:30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士骐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杨川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董事李士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同意七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选举李士骐先生、徐洪海先生、左小鹏先生、李洲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士骐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徐洪海先生、张玉利先生、李士骐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徐洪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他专业委员会成员不变。同意七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
2024-10-16 | [长江电力|公告解读]标题:长江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6人,委托出席5人。会议由张星燎董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开发武汉联投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定向开发武汉联投中心。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专委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024-10-16 | [艾迪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艾迪精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会议由董事长宋飞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艾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截至2024年10月16日,“艾迪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鉴于“艾迪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减少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十二个月内(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2024-10-16 | [新华文轩|公告解读]标题: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在成都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戴卫东先生因其他事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谭鏖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内容变化事宜已于2024年10月16日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实施主体变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拟由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024-10-16 | [川仪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1名,实际参加董事 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设立川仪股份速达机电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川仪股份速达机电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设立川仪股份工程检修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川仪股份工程检修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设立川仪股份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川仪股份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设立川仪股份智控系统分公司并注销川仪股份上海川仪控制系统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川仪股份智控系统分公司并注销川仪股份上海川仪控制系统分公司,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分公司设立、注销登记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9,499.50万元变更为 51,341.175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39,499.50万股变更为 51,341.1750万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根据《公司法》(2023年 12月 29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本次会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 11月 1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4-10-16 | [松炀资源|公告解读]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30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战略目标及多元化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公司彩票业务的发展,全资孙公司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动科技”)拟与金陵乐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乐彩”)及其原股东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乐彩”)签订《投资协议》,乐动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00万元人民币对海南乐彩进行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乐彩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0万元,乐动科技持有海南乐彩 80%股权。本次交易是为更好的推进视频电子即开型彩票的门店铺设和推广,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及多元化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海南乐彩为金陵乐彩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富荣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荣高科”)系金陵乐彩的股东之一,持有金陵乐彩 65%股权,为金陵乐彩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全资持股的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投资”)持有金陵乐彩控股股东富荣高科 62%的股权,为富荣高科的控股股东,此外海南乐彩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林振波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本次全资孙公司海口乐动对海南乐彩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壮加先生、林振波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
2024-10-16 | [松炀资源|公告解读]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解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蔡开雄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壮加、林振波应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024-10-16 | [三未信安|公告解读]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2024-10-16 | [华纳药厂|公告解读]标题: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6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0.90元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4/10/24
- 除权(息)日:2024/10/25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5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9月 20日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3,8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4,420,000元。
三、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4/10/24
- 除权(息)日:2024/10/25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5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燕、徐小强、金焰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0元;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1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1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9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910599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大秦铁路|公告解读]标题:大秦铁路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13044 转债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924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0/23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0/24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4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制定实施,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8,258,175,6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9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59,686,619.84元。
三、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0/23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0/24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4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本公司 A股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924元。根据相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632元。
- 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 A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1632元。
-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12924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 202号
邮政编码:030013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2620616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 |
2024-10-16 | [麦克奥迪|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克奥迪 公告编号:2024-026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麦克奥迪;证券代码:30034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分别为 2024年 10月 14日、2024年 10月 15日、2024年 10月 1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 2024年 10月 24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4-10-16 | [常山北明|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51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7、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8、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未公开定期报告的业绩信息的情形。
3、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4-10-16 | [正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正虹科技,证券代码:000702)于 2024年 10月 14日、10月 15日、10月 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
2024-10-16 | [华西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630、证券简称华西能源)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年 10月 15日、10月 1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预计近期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经查询,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在进行过程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情况和风险请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公司近期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