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 [远大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26,证券简称:远大控股)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24.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正在筹划全资子公司股权出售的交易事项,交易标的属于公司油脂板块,预计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正在进行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5、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6亿元,处于亏损状态。
3、《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4-11-24 | [楚天龙|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3040 证券简称:楚天龙 公告编号:2024-052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楚天龙,证券代码:003040)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2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根据回函信息,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公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该公告披露之日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主体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
2024-11-24 | [天娱数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娱数科 编号:2024—033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娱数科;股票代码:002354)于 2024年 11月 20日、2024年 11月 21日、2024年 11月 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披露的市场环境、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5、公司已向第一大股东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具体业绩情况及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准。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2日 |
2024-11-24 | [三维化学|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维化学,证券代码:002469)连续8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公司化工产品之一正丙醇的市场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但该产品价格波动的可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市场供给增加或需求减少,可能存在产品价格回落的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且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7、截至2024年11月22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11.90元/股,静态市盈率为27.36倍,滚动市盈率为33.61倍。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23.21倍,滚动市盈率为23.55倍,公司市盈率偏离所处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9、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公司化工产品之一正丙醇的市场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但该产品价格波动的可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市场供给增加或需求减少,可能存在产品价格回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三次出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涨幅显著偏离深证指数,公司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2日 |
2024-11-24 | [ST恒久|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1月21日和 11月 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2日 |
2024-11-24 | [融发核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融发核电 公告编号:2024-039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融发核电,证券代码:002366)于 2024年 11月 21日、11月 22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自查和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5日 |
2024-11-24 | [竞业达|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
2024-11-24 | [国光电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78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国光电器,证券代码:002045)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4年 11月 20日、2024年 11月 21日及 2024年 11月 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2024年 11月 15日至 2024年 11月 22日期间,公司股票近六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涨停,期间累计涨幅 60.42%,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未对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
4、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4-11-24 | [南极电商|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极电商,股票代码:002127)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4.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20日期间接受了机构调研,并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6,339,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将不超过43,851,900股股份转让至张芸女士名下(占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487,230股(占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4-11-24 | [四川九洲|公告解读]标题: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406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四川九洲,证券代码:000801)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函询的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99.44倍,滚动市盈率为111.27倍,市净率为6.69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静态市盈率39.40倍,滚动市盈率36.42倍,市净率为3.29倍。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期间累计涨幅60.99%,短期内涨幅较大,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
2024-11-24 | [ST中装|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重大风险提示:
1. 公司股价表现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公司股票已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且面临较多风险事项,公司股票近期涨幅大幅高于同期行业公司及深证A指,股价表现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充分关注公司面临的有关风险。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年12月15日,公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重大风险。
公司前三季度发生大额亏损。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5亿元,同比下滑76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7亿元,同比下滑698.25%。公司基本面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尚未解决。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2月27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部分主要银行账户及货币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仍处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4年5月24日,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启动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结合前述公司有关风险事项,公司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是否能进入正式重整程序等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已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5亿元,同比下滑76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7亿元,同比下滑698.25%。公司基本面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2023年12月15日,公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基于上述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5亿元,同比下滑76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7亿元,同比下滑698.25%。公司基本面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2月27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部分主要银行账户及货币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仍处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2024年5月24日,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启动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
2024-11-24 | [ST中嘉|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4-5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嘉、证券代码:000889)在2024年11月20日、11月21日、11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积极寻求有效措施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4-11-24 | [湖南黄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24-62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2024年 11月 21日、11月 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湖南平江发现超 40条金矿脉:远景储量超 1000吨,估值达 6000亿元”,报道称“湖南省地质院 11月 21日宣布,湖南平江县万古金矿田探矿获重大突破。湖南省地质院下属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经多年努力,在万古金矿田地下 2000米以上深度地层发现超 40条金矿脉,金品位最高达 138克/吨,探矿核心区累计探获黄金资源量 300.2吨。专家会商认为,湘东万古金矿田矿床规模属于超大型,预测地下 3000米以上远景黄金储量超 1000吨,以现行金价计算资源价值达 6000亿元。”
3. 报道中的“湖南平江县万古金矿田”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 1个采矿权和 3个探矿权、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 5个采矿权和 7个探矿权,以及由其他民营主体拥有的周边探矿权及未划定矿区范围的空白区。
4. 报道中的“金品位最高达 138克/吨”为探矿过程中单个钻孔矿化较好的部分岩心取样化验品位,不能够完全反映区域整体成矿条件。
5. 报道中的“探矿核心区累计探获黄金资源量 300.2吨”为湖南省地质院在该区域历年来累积探获的黄金资源,部分黄金资源已被开采消耗,剩余的黄金资源量尚需完成万古矿区“一体化勘查”工作后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备案后确定。
6. 报道中的“预测地下 3000米以上远景黄金储量超 1000吨”为以前年度科研深孔见矿情况结合上部探明的资源分布状况推测的远景资源量(含探矿核心区累计探获黄金资源量 300.2吨),后续仍需进行系统的地质勘探工作,最终探获的资源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7. 受目前采矿工艺影响,后续该部分资源能否开采及何时开采均存在不确定性。
8. 根据 2021年 6月公司与湖南黄金集团签订的《行业培育协议书》,公司对平江县黄金矿产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具有优先收购权。
9. 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最终能够注入上市公司的黄金资源以万古矿区“一体化勘查”项目提交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备案的储量为准。
10.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相关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11.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经电话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13. 经电话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4.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2日 |
2024-11-24 | [晨鸣纸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2024-074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B股股票(股票代码:200488 股票简称:晨鸣 B)交易价格于 2024年 11月 20日、2024年 11月 21日、2024年 11月 22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当前公司部分债务逾期,且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11月份以来,部分生产基地进行了限产、停产。公司正努力筹措偿债资金,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偿债方案;同时,公司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产经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及于 2024年 11月 19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披露的《本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4-11-24 | [东方精工|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精工,股票代码:002611)已连续 2个交易日(11月 21日-11月 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已连续 7个交易日(11月 14日-11月 15日、11月 18日-11月 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股价短期变动与同期深证A指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灼林先生于 2024年 11月 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份 6,813,200股;于 2024年 11月 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份 2,500,000股,累计卖出股份数量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比例约 0.76%。公司已于 2024年 9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股东累计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出预披露公告中载明的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灼棉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截至 2024年 11月 22日,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静态市净率为 3.18,公司的静态市净率为 3.83,公司当前静态市净率高于前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静态市净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静态市盈率为 30.44,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 39.84,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高于前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静态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2024-11-24 | [*ST合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7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4年 11月 21日、11月 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7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目前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具体进展可详见于 2024年 11月 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以及 2024年 11月 2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4.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情形的风险
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将于 2024年 11月 2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因 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 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法院最终裁定上市公司重整不成功,上市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 重整投资人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重整投资人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引入重整投资人可以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有助于恢复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协议能否有效实施及最终能否被福州中院认可仍存在不确定性。
5. 其他风险
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5日 |
2024-11-24 | [*ST合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7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特别提示: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福州中院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若公司在2024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福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4年11月2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本次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无需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合泰”,证券代码仍为“002217”,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福州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华闽的《告知函》,福建华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向福州中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通知书》(2024)闽01破申33号,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闽01破申33号、(2024)闽01破申24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现就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概述
(一)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2024)闽01破申33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福州中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我院对合力泰破产重整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本案申请人福建华闽对合力泰的债权经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3)榕仲裁2210号裁决书,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作出20231438号裁决书予以确认。福建华闽已就上述债权向相关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但至今仍未获得清偿。除上述无法清偿的对申请人福建华闽所负到期债务外,合力泰还存在大量其他逾期债务。根据合力泰《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合力泰偿债资金严重不足且持续恶化。同时,根据合力泰《2023年年度报告》,合力泰账面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和关联企业之间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合力泰下属子公司面临系统性经营及债务风险,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其对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难以有效回收,合力泰对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亦无法回收或者变现。综上,合力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考虑到合力泰主营业务仍然具有相对稳健的发展前景,在预重整期间已引入意向重整投资人,具备重整价值,符合重整的受理条件。经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福建华闽对合力泰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江西合力泰重整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2日,江西合力泰收到福州中院(2024)闽01破申241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福州中院认为,江西合力泰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该案本应由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管辖。但考虑到江西合力泰与合力泰系关联公司,存在大量互保行为,债务大量重合,两家公司破产案件协同重整有利于彻底化解两家公司的整体债务风险,亦有利于维护合力泰与江西合力泰全体债权人、以及合力泰中小股东利益。故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8条“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与管辖原则。多个关联企业成员均存在破产原因但不符合实质合并条件的,人民法院可根据相关主体的申请对多个破产程序进行协调审理,并可根据程序协调的需要,综合考虑破产案件审理的效率、破产申请的先后顺序、成员负债规模大小、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等因素,由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4条“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8条的规定,需要由一家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多个关联企业非实质合并破产案件,相关人民法院之间就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逐级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处理,必要时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协调处理的,应当提交已经进行协商的有关说明及材料。经过协商、协调,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双方遵照执行。其中有关事项依法需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者批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之规定,福州中院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将本案管辖权移交本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函复同意。故本院对本案依法具有管辖权。本案申请人福建华闽对江西合力泰的债权经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3)榕仲裁2210号裁决书,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作出20231438号裁决书确认。福建华闽已就上述债权向相关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但至今仍未获得清偿。除上述无法清偿的对申请人福建华闽所负到期债务外,江西合力泰还存在大量执行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进入终本程序。故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江西合力泰具备破产原因。考虑到江西合力泰是合力泰体系内手机触控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通用显示模组的核心实体运营单位,承载着合力泰核心的资产与业务资源,系现阶段合力泰体系内最为重要的经营实体,且江西合力泰主营业务仍然具有相对稳健的发展前景,具备重整价值,符合重整的受理条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福建华闽对江西合力泰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2024年3月1日,福州中院经审委会研究同意合力泰启动预重整工作,并同意合力泰清算组作为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2024年11月22日,福州中院根据福建华闽的申请,裁定受理合力泰破产重整一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22日,福州中院根据福建华闽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合力泰破产重整一案。因江西合力泰大股东为合力泰,合力泰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已经就江西合力泰的债权债务、资产等情况进行清理。现福州中院已受理合力泰重整一案,且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为高效推进两个破产案件的协同重整,经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合力泰清算组同时担任江西合力泰管理人。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票交易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合泰”,证券代码仍为“00221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停复牌事项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公司将分阶段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确需申请停牌的,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院尚未确定重整期间管理运作模式。法院最终确定重整管理运作模式前,信息披露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法院最终确定重整管理模式后,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确定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四)继续营业的申请
公司拟向管理人提交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申请,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五)其他影响
重整推进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各方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9.4.11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分阶段及时披露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风险提示
(一)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已进入重整程序。如果福州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情形的风险
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将于2024年11月2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三)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法院最终裁定上市公司重整不成功,上市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重整投资人能否成功投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重整投资人能否成功投资存在不确定性,引入重整投资人可以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有助于恢复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协议能否有效实施及最终能否被福州中院认可仍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风险
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二)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
2024-11-24 | [南京商旅|公告解读]标题:南京商旅关于披露重组草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4-049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草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始牌日 起 停牌 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600250 南京商旅 A股复牌 2024/11/22 2024/11/25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召开第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持有的南京黄埔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埔酒店)100%股权、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厦)持有的南京南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商运营)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因公司拟对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年 11月 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个交易日。
2024年 11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京商旅,证券代码:600250)将于 2024年 11月 2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资及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实施,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5日 |
2024-11-24 | [密尔克卫|公告解读]标题: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4-148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3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89,1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6%
- 累计已回购金额:4,995,299.0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4.57元/股~57.7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2日、2024年 11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9,400万元。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50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以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1月 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89,1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购买的最高价为 57.73元/股、最低价为 54.5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995,299.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5日 |
2024-11-24 | [申联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聂东升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议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聂东升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聂东升先生
提议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聂东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聂东升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提议人聂东升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聂东升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聂东升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