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 [深圳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延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解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6号文注册。根据发行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7日(T-1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因市场波动的原因,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投资人及律师协商一致,现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2025年7月7日18:00延长至2025年7月7日19:00。特此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025年7月7日 |
2025-07-08 | [长江证券|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延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解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330号文同意注册。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原定于2025年7月7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因簿记建档当日债券市场变化较为剧烈,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及其他簿记参与方协商一致,现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2025年7月7日18:00延长至2025年7月7日19:00。特此公告。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025-07-08 | [佳发教育|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解读: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相应102.5474万股标的股票不得解锁。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年4月17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相关事宜。5月17日,公司调整了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6.54元/股调整为6.39元/股。7月9日,2563684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未满足考核目标。因此,第一个锁定期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按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08 | [深圳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解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债券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6号文注册。2025年7月7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1.50%-2.5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1.79%。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9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5年7月4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2025-07-08 | [富临精工|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为《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年化利率4.2%,按季付息,到期还本。江西升华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促进江西升华业务发展,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第二项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
2025-07-08 | [富士莱|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下午3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7日。 |
2025-07-08 | [雷尔伟|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由监事会主席徐桃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5年7月7日为授予日,以8.5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授予9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
2025-07-08 | [豪恩汽电|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特芳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一是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二是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行权价格。三是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7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4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3.49元/份。四是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备查文件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8日。 |
2025-07-08 | [皓元医药|公告解读]标题: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徐影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调整,徐影女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徐影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徐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王瑞(主任委员)、黄勇、徐影。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王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特此公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附件:徐影女士简历,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专业,2021年至今担任公司药物分析研究中心高级总监。徐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93股,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需具备相应资格,不得有特定禁止情形。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议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会议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执行监督。公司致力于实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提名委员会负责监察相关政策执行。规则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等。公司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应采取保密措施,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违反制度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内部审计部设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负责检查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配置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独立于其他部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
内部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财务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如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成本核算等。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获取充分、相关和可靠的证据,并编制工作底稿,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内部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相关资料,检查报表、凭证、账簿等,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公司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优秀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规则强调董事会应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合法性出具意见。股东会提案须符合法律规定,涉及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处置等提案需详细说明。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应公告通知。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执行情况向董事会和下次股东会报告。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45928.6072万元,经营范围涵盖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技术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等。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禁止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买卖公司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此外,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例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制度还规定了信息申报与披露的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违反规定的将受到内部处分或交由监管部门处罚。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时,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公司应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义务。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监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指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信息。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等方式豁免披露。
公司需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应填写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等文件,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由董事长审批。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材料。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2025-07-08 | [金盘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涛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陈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陈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此外,陈涛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个人品德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7月4日发布此审核意见。 |
2025-07-08 | [金通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解读: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7月7日,部分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其中,与武安市通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35.2万元及延期付款损失,目前处于二审阶段。与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16631.922267万元及滞纳金323.671535万元,但因股东东岭集团破产重整,执行申请未受理。与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239.46万元及延期付款利息,被告正在履行中。与北京晨晰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与北京鸿腾伟通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也已调解结案,正在履行中。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鉴于部分案件的二审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法保护自身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08 | [航锦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 解读: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经2025年7月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管理行为,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市值管理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的战略管理行为。主要目的是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合规信息披露、改进经营管理等手段,持续创造公司价值,提升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证券部为执行机构。公司应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提升投资价值。公司还应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设定合理预警情形,当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市场价值。禁止事项包括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行为。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