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8 | [先导智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先导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先导智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1,856,823股,每股发行价格22.35元,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94.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660,654.00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五个项目,包括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等。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等条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为1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收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25-07-18 | [优优绿能|公告解读]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解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优优绿能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优优绿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4080万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37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变更“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地点,由原计划在深圳市光明区购置写字楼和在宝安区租赁厂房,变更为在光明区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及办公场所,作为“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一部分。变更后,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场地购置费15000万元调整为自建场地的建筑工程费,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设期租赁费687.61万元也调整为自建场地的建筑工程费。
此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及生产能力。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此变更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保荐机构对此次变更无异议。 |
2025-07-18 | [优优绿能|公告解读]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核查意见 解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优优绿能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3791385.19元,超募资金为143791385.19元。公司拟将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包括土地使用权购买、方案设计、预算造价、地块勘探、前期建筑工程费等,投资金额为143791385.19万元。该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8亿元,旨在提升公司充电模块的核心制造能力,打造综合性产业平台。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7-18 | [亚康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6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6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0,562,622.6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47.6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5,847.42万元。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且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
2025-07-18 | [长鸿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2024年4月29日和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发行股票的议案。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3月19日和4月9日,公司再次召开会议,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由于公司发展规划及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特此公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
2025-07-18 | [哈尔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解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15,证券简称:哈尔斯)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此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18 | [*ST恒久|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有关事项的说明》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恒久科技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事项进行专项核查。恒久科技以1000万元受让王善斌和吴雪松持有的憬芯科技5.9242万元注册资本,占交易后3.57%股权;以7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41.4693万元,占25%股权。恒久科技全资子公司恒久丰德以40.5119万元受让上海憬通1.00%合伙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控制憬芯科技14.47%股权。恒久科技合计控制憬芯科技43.04%股权,并实现并表。
标的公司憬芯科技主要从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业务,通过“大侠找光”微信小程序和“大侠找光投资中心”服务软件系统获取业务机会,提供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监工管理、运维管理和EPC服务。评估机构中企华中天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值21200万元作为评估结论。收益法评估涵盖人才优势、产品优势、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价值,预测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6720.75万元、44517.44万元和62637.88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业务模式创新,具有竞争优势,有助于推动光伏行业发展。恒久科技通过本次交易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需求。 |
2025-07-18 | [优优绿能|公告解读]标题: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决议公告。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在深圳市光明区投资建设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总投资预计不超过8亿元,其中新增投资不超过25,252.44万元。二是《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三是《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该项目前期建设,包括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前期建设投入。以上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后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8日 |
2025-07-18 | [先导智能|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卞粉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9日。 |
2025-07-18 | [ST逸飞|公告解读]标题:逸飞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5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颖超召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合理推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能够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逸飞激光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9日。 |
2025-07-18 | [兴福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婕) 解读:提名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婕女士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
2025-07-18 | [兴福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涉及多项条款更新,包括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法定代表人规定、股份发行、股东权利与义务、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内容。此外,公司还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融资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述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遵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证券账户信息,并在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股份,如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制度还明确了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减持计划的提前披露和股份变动后的公告。此外,制度规定了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措施,并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监督相关事宜。该制度自董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分)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在信息公开前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签订等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
公司须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须保存至少10年。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须及时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须采取保密措施,控制知情人范围,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违反制度者将受到公司内部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会议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可采取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的薪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资料准备。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特定情况下需待新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解任董事应提前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解任应及时公告。
离职董事需办妥移交手续并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离职董事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后6个月内及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并不当然解除,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离职董事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印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印章刻制、管理和使用,确保合法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印章管理。公司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人员管理,各子公司和分公司分别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定人员管理。
印章分为三类:公司级印鉴(如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与公司专项事务相关的印章(如董事会印章、发票专用章)、用于业务对账、报价等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公司级印鉴需在公安部门备案,电子印鉴需由国家许可的机构制作。印章刻制需经逐级审批,私自刻制将追究法律责任。印章保管需配备专用保险柜或带锁抽屉,保管人须严格监督使用过程,不得转借他人。用印需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用印。印章使用情况需登记台账,确保可追溯。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履行审批手续。制度还规定了印章更换、废止、用印文件存档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内部审计的监管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有权向公司各部门索取所需资料,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规定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职责和程序。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可能知情的人士。
重大事项涵盖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业绩预告、定期报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重大风险、公司变更等。交易和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时需及时报告,如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重大事项出现时,报告人应在知悉后一个工作日或三个自然日内报告,并提交书面文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规定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损失。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