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涵盖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内容。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跟踪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或衍生品交易,进行委托理财和共同投资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强调担保对象的资信审查、风险评估及反担保措施。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需统一管理,禁止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董事会应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出现违规担保或被担保人未履约情形时,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追偿措施。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行使特别职权。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分工、选聘方式、评价标准、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议选聘方案并监督审计工作,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强调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及监督处罚机制。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投票,选举结果按得票数高低排序确定,得票过半数方可当选。若出现票数相同情况,将按规定再次选举。文件还明确了累积投票的操作程序、计票规则及当选原则等内容。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明确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系统使用、投票流程、表决规则及计票方法。公司提供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股东可通过股东账户参与网络投票,对非累积投票提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累积投票提案按持股数享有对应选举票数。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他非累积投票提案统一意见。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披露网络投票相关代码、时间及提案信息,并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投票信息复核。细则还规定了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律师合规性确认及投票结果查询等内容。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规范要求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承诺,保证公司独立性,防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等行为,并对信息披露、控制权变动、买卖股份等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需设立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结论。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监督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监督管理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重点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勤勉履职,发现违法违规或失职行为时及时处理。制度明确了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等方面的监督事项及具体违规情形,并规定了举报机制、核查程序及申辩权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需审议财务会计报表、督促审计进度、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同时要求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前后开展多项审查与协调工作,确保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该制度还强调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评价及续聘建议职责。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运作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审议重大交易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提案、通知、表决、决议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连续两次未出席的视为不能履职。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议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基本原则、价格确定方法及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涉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办法还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累计计算原则、信息披露要求及回避程序。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对董事及高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任免建议,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记录及信息披露等程序。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按规定回避。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工作制度及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代行职责人员,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代行职责。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条件及离任审查要求。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责任,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审计问题及潜在舞弊风险。公司管理层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并安排实地考察。财务负责人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发现问题。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有异议的,可经多数同意后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筹资业务内部控制,防范风险,降低筹资成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行为,涵盖发行股票、债券及银行借款等活动。明确财务部和证券事务部职责分工,规范筹资方案的制定、审批及资金使用监督流程。强调筹资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战略,严格控制资金用途,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内审部负责对筹资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程序、离职后责任与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辞职、任期届满卸任、罢免等情形,规定了辞职报告内容、生效时间、补选期限、工作交接、离任审计、竞业限制、股份转让限制及忠实义务延续等要求,并明确离职人员因履职不当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
| 2025-11-12 | [透景生命|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委托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了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要求选择资信良好的受托方,禁止以个人名义操作,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理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