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该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议题包括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部分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必要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明确离职情形、程序及责任义务。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规定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选或确定新任人员。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要求。离任后两年内忠实义务持续有效,持股变动受监管约束。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持股变动的申报、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情形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等关联人。规定了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等内容,并明确了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相关人员需在持股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决议等内容,并规定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不得由董事长、总裁原则上兼任。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董事长在空缺超三个月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任免需报交易所备案,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两名以上委员同意。委员会享有查阅公司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的权利,并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若无法保证需在公告中声明。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董事高管变动、股东持股变化等情形。公司应通过董事会发布公告,确保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同步披露。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前的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并对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暂缓或豁免披露作出规定。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公司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做好登记备案,接受事后监管。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权限职责及考核奖惩机制。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拥有投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同时明确了副总经理的职权及代行总经理职权的情形。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要求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的职责、禁止行为、回避制度及绩效考核指标,包括经营效益和经营管理两类指标,并明确了奖惩措施。 |
| 2025-11-15 | [卓翼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保障年报编制质量,深圳卓翼科技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包括实地考察生产经营情况、审阅审计安排、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签署确认意见、履行保密义务等,并要求独立董事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披露履职情况。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配合其履职。 |
| 2025-11-15 |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526.8478万元。章程规定了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事项的相关程序。同时对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规定。章程还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并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
| 2025-11-15 |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召集。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与知情权。 |
| 2025-11-15 |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制度,明确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界定关联交易范围及基本原则。规定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允、自愿原则。明确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确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权限,关联董事及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协议内容等信息。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要求,以及可豁免或免于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形。 |
| 2025-11-15 |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范围及登记备案流程。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包括经营、财务等重大事项,知情人需在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备档案。公司重大事项如重组、发行证券等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
| 2025-11-15 |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须经其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
| 2025-11-15 |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及报告制度等内容。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设立总经理办公会作为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机制,并要求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出现重大经营环境变化或业绩变动时,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15 |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应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用于救助灾害、扶贫助残、教育、环保等公益事业。捐赠需签订协议,履行审批程序,大额捐赠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禁止向关联人捐赠,严禁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 |
| 2025-11-15 |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要求,所有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或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募集资金使用须履行严格审批程序,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需重新论证并披露。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部每季度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
| 2025-11-15 |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情形、内幕信息保密管理、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
| 2025-11-15 |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定期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重大事项等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审计档案管理、信息披露、奖惩措施等内容,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