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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15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职权。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义务。制度涵盖重大事项范围、报告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涉及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及变更事项等,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明确选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选聘及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要求、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并强调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需每年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需轮换。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明确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的范围、决策权限、审批程序、执行监督及法律责任。制度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决策流程,规定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权限标准,并强调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控制及后续审计监督。资本运营部门负责项目评估与监督,经理办公会议负责执行,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的情形及程序。制度规定了豁免披露的范围、内部审核流程、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一旦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应及时补披。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及检查考核等方面,明确公司通过股东权利对子公司章程、人事任免、财务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实施管控。子公司需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信息,董事、监事及高管须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并接受年度考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以及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同时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机制,并设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和信息类四大类,涵盖大股东风险、经营恶化、政策变化、股价异动等情况。公司设立应急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决策和信息披露。制度强调预防为主,建立预警机制,规范信息报送与披露,并明确责任追究与奖惩措施。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沟通内容、方式、职责分工及保密要求等。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路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禁止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行为,并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2025-11-15

[万达信息|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流转、登记、备案程序,要求在重大事项披露前后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还规定了保密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采取相应处分措施。

2025-11-15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推举并经董事会批准。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5

[深桑达A|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信息报告渠道、完善信息披露内控机制、对疑难事项提出建议、审阅投资者交流材料及监督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5-11-15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制度规定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核、股东会决定,且不得提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机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与选聘。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制度还对审计费用调整、文件保存、改聘情形等作出具体规定。

2025-11-15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资产变动、诉讼仲裁、管理层变动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流转、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

2025-11-15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及审批权限。对外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股权投资等形式,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制度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审批权限,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项目管理、财务监督及信息披露要求。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2025-11-15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合规披露、公平对待投资者等。规定了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等,并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股价预期。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网站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制度还明确了由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并对与特定对象沟通的流程、记录、承诺书签署等作出规范。

2025-11-15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要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进行年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应要求反担保,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制度强调审慎原则,要求持续跟踪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1-15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制度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离职后的忠实与保密义务、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董事、高管离职后5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始。离职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的需提交书面说明,公司有权追责并索赔。

2025-11-15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审计部的设置与独立性要求,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的主要职责,涵盖内部控制、财务收支、反舞弊机制等方面的审计内容。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报告的编制与审批流程、审计档案管理及后续审计跟踪等内容,并建立了对审计人员的监督与问责机制。

2025-11-15

[富煌钢构|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强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规定信息披露的流程、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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