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权限。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且最多可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设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便利及合理津贴。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擅自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并披露。公司应加强担保事项的审查、管理和信息披露,控制资产运营风险。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且须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并应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9,679,544元。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独立董事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等内容。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且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流程、表决与决议机制、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重大资产交易、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规则还规定了提案提交、会议通知时间、表决方式、累积投票制、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等具体程序,并明确股东会决议的公告、执行及监督机制。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明确薪酬分配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导向,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薪酬构成遵循按劳分配、责权利结合、与公司效益和长远利益挂钩等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开展绩效考评并监督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审议高管和董事薪酬。年度绩效考核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若董事、高管存在严重违纪、重大决策失误等情况,将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岗位变动或兼职情况按相关规定计薪,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相关报告义务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事务部报告。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公司基本信息变更、经营方针变化、董事高管变动、诉讼仲裁、资产查封、信息披露违规追责等内容。制度明确了报告程序、形式、责任主体及保密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及经理层成员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工作机构与程序、履职要求、工作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机制。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资金运用、资产处置和盈亏等情况。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规范投资、人事、财务、担保、工程项目等工作流程。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规定了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批流程,要求报送时需履行备案登记、提示保密义务并取得接收方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对于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求作为内幕信息管理,并明确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若发生信息泄露,须立即通知公司并报告监管机构。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提案程序、表决方式、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要求,并明确本规则在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应同时在境内外市场披露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内幕信息在披露前不得泄露或用于交易。制度还明确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及保密要求。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与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制度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制定,涵盖关联交易分类管理、审批权限、回避表决机制及累计计算原则等内容,并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流程。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履职方式及保障措施。制度要求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设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任免、薪酬激励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享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 |
| 2025-11-18 | [*ST辉丰|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应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参会权利。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
| 2025-11-18 | [*ST辉丰|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
| 2025-11-18 | [*ST辉丰|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 解读: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上市规则制定,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确保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的执行、提高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制度涵盖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并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控制要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并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
| 2025-11-18 | [*ST辉丰|公告解读]标题: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解读: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证券投资等,并规定了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为目的的投资等不属于风险投资的情形。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单笔或累计投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严禁使用募集资金。办法还明确了风险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决策流程、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责任。 |
| 2025-11-18 | [*ST辉丰|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工作记录、知情权及津贴安排等事项。 |
| 2025-11-18 | [*ST辉丰|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定义,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资金往来限制。制度强调关联交易需遵循合法合规、公允性原则,防止利益输送。根据交易金额和关联方性质,规定了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权限,明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同时要求与关联人发生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需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相应程序。 |